生態補償不足 威脅東江水源保護
2014-01-22 08:59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南都記者
東江是廣東和香港的重點飲水水源地,肩負著廣州、深圳、河源、惠州、東莞及香港近4000萬人口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然而,這條河流當前的環保狀況卻令人擔憂。1月20日,來自深圳的省人大代表莊創裕等20多名代表提交《關于立法保護東江水源工程的議案》,作為今年省兩會上6份議案之一,莊創裕建議立法加強東江水源地居民生態補償,同時協調流域城市統一規劃保護,并建立社會化的東江保護基金會,宣傳教育保育東江水價值。
生態補償不到位加重污染
發起保護東江建議的省人大代表莊創裕指出,由于生態補償不足,監管能力薄弱,江西尋烏、安遠、定南等縣,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奇缺,大多數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均直接排放。同時,生活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和畜禽養殖污染依然突出。
此外,根據廣東省環保廳的監測,韶關、河源兩市交界地域有多處礦山非法采選礦點,廢水直接排放,導致附近入庫支流水質呈劣Ⅴ類。一些裸露的山體泥土夾帶鐵、鎢、鉛、鋅等原礦隨廢水的排放或雨水的沖刷,致使入庫支流重金屬等超標較為嚴重。
“隨著珠三角經濟結構調整,大量污染和重污染企業向外轉移,而東江流域包括江西在內的部分地區成了這些企業的承接轉移地。”莊創裕表示,調研中發現,多處東江水源地區上馬污染企業,而這些企業的配套污水處理設施并不完善甚至是空白。
同時,東江流域橫跨粵贛兩省,在廣東境內也跨韶關、河源、惠州、東莞、深圳等市,監管缺位失位和銜接工作不到位現象較為突出,對水源的保護力度明顯不夠。流域群眾長期以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由于生態補償不到位,遷移安置工作進展艱難,隨著現代工業和生活方式的改變,原住民的工業和生活污水排放造成的影響不斷加重。
東江水源保護區百姓犧牲巨大
記者2013年曾從深圳出發尋訪東江源頭,發現東江水的保護呈兩極化現象,恰恰印證了代表建議的必要性。
在東江的發源地,江西尋烏縣三標鄉東江源村椏髻缽山,居民被禁止上山種植香菇、木耳、冬春筍等山貨,也被禁止伐木伐竹。該村被列為水源保護地后,平均收入大大下降,目前尋烏縣平均收入水平為3800多元/年,而該村則處于2300-2500元之間。尋烏縣大部分農民都靠種植柑橘等果樹為生,創造了不少富翁,但東江源村因為被禁止種植果樹,青壯年勞動力只能選擇外出打工。
河源市的萬綠湖周邊水源保護區也存在類似情況。萬綠湖的水經過新豐江流入東江,是東江最大支流水源。但記者走訪發現,萬綠湖和新豐江水源保護區內的6個鄉鎮從事的行業只要危及環境就全部被禁止,不僅農民被禁止打魚、砍樹,連雞鴨也不能養,縣里招商引資的項目被叫停,東源縣為此還背上了幾千萬元的債務。
代表建議
加強水源地經濟補償
如何保護東江水源?代表們建議首先需要加強水源地的生態補償。省人大代表張弦指出,為治理東江,對流域兩岸原居民的生態補償不能少。“去年調研東江,東江流域整個是一體的,河流最重要的處理是上游,東江發源地江西尋烏,需要政府協調當地進行生態補償。但協調是要安排經費的,經費不安排,靠人去協調,靠感情、靠喝酒是不可能的。”
代表們建議,通過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機制,將跨界河流交接斷面考核結果與國家、省、市對地方的財政轉移支付相掛鉤,形成科學公平的利益補償機制,才能調動水源地居民保護東江的積極性。
流域城市協同規劃統一保護
在韶關新豐縣,早前已投產的3000多畝“涂料產業基地”位于東江重要支流新豐江源頭。正在建設中的涂料、陶瓷、稀土分離等多個工業項目污染威脅巨大。
省人大代表葉麗燕指出,無論是珠三角的菜籃子工程,還是東江、西江、北京的清潔用水保護地,當推行雙轉移,把制造業往水源地遷移,那如何來做好生態保護和環境保護?既做到雙轉移的落實,又做到環境保護和生態環境雙贏,這需要政府有一個明確的規劃。
代表建議,省政府要強化東江流域省際協調及省內區域協調作用,建立健全聯動機制。利用現有機制,形成多部門上下游聯動機制,定期召開關于東江水源保護工作協調會議,落實各項保護要求,同時對水源地流域內的產業實施清單。
私募形式建立東江保護基金會
“當我們高能耗高污染的制造業,遷往欠發達地區和邊遠地區,同時要求引進這些制造業來提升G D P和生產總量的城市又要做好環境保護,這對于欠發達地區的財政往往力不從心。”葉麗燕指出,這需要資金給予支持。
在省財政支付有限的情況下,代表們建議,設立粵港合作私募形式的東江流域水源保護基金會,引導民間社會公益組織參與東江流域水源保護和監督。同時鼓勵粵港兩地共同飲用東江水的企業及環保團體參與并以政府引導私募發起的形式運作,募集的資金主要用于水源保護的宣傳教育和支持沿線地方水源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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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政區域水污染事故增多
代表建議盡快制定水污染防治條例
1月20日,來自深圳的省人大代表林娜提交關于制定《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的議案,建議廣東省盡快制定水污染防治條例,全局統籌,因地制宜,建立針對省內實際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同時引入排污權交易制度;并制定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
林娜表示,今年來跨行政區域水體污染事件較多,局部水體惡化。如廣州和佛山市交界地區因養豬場非法排放污水,廣佛交界水體污染嚴重,浮蓮成災。在粵東地區,韓江流域省界河流也因為豬養殖業污水非法排放,污染較嚴重。
“目前廣東在地方性法規的層面上,還沒有一個針對全省的、統籌全局的水污染防治法,此外,缺乏健全的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和協調機制,導致2012年3月的東莞松木山水庫死魚事件;2011年6月的化州市德英高嶺土廠長期違法偷排廢水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為此,林娜建議制定《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按照流域協調省內的防治工作,并制定符合廣東情況的工業水污染防治、城鎮水污染防治、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和船舶水污染防治方案,防止局部地區出現惡性水污染事件。
同時,林娜建議廣東全面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即在一定區域內,在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允許排放量的前提下,內部各污染源之間通過貨幣交換的方式相互調劑排污量。2013年12月,廣東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在廣州啟動,作為交易平臺的廣東省環境權益交易所同時揭牌。但我省的排污權交易立法仍為空白,可立法進行規范管理。
在事故后管理上,林娜建議以立法形式規定水污染損害賠償制度,明確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及賠償范圍;并規定水污染事故責任保險制度,對高危行業進行責任保險,以便籌措更多資金,保障對受害人的賠償。
生態補償不到位加重污染
發起保護東江建議的省人大代表莊創裕指出,由于生態補償不足,監管能力薄弱,江西尋烏、安遠、定南等縣,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奇缺,大多數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均直接排放。同時,生活污染、農業面源污染和畜禽養殖污染依然突出。
此外,根據廣東省環保廳的監測,韶關、河源兩市交界地域有多處礦山非法采選礦點,廢水直接排放,導致附近入庫支流水質呈劣Ⅴ類。一些裸露的山體泥土夾帶鐵、鎢、鉛、鋅等原礦隨廢水的排放或雨水的沖刷,致使入庫支流重金屬等超標較為嚴重。
“隨著珠三角經濟結構調整,大量污染和重污染企業向外轉移,而東江流域包括江西在內的部分地區成了這些企業的承接轉移地。”莊創裕表示,調研中發現,多處東江水源地區上馬污染企業,而這些企業的配套污水處理設施并不完善甚至是空白。
同時,東江流域橫跨粵贛兩省,在廣東境內也跨韶關、河源、惠州、東莞、深圳等市,監管缺位失位和銜接工作不到位現象較為突出,對水源的保護力度明顯不夠。流域群眾長期以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由于生態補償不到位,遷移安置工作進展艱難,隨著現代工業和生活方式的改變,原住民的工業和生活污水排放造成的影響不斷加重。
東江水源保護區百姓犧牲巨大
記者2013年曾從深圳出發尋訪東江源頭,發現東江水的保護呈兩極化現象,恰恰印證了代表建議的必要性。
在東江的發源地,江西尋烏縣三標鄉東江源村椏髻缽山,居民被禁止上山種植香菇、木耳、冬春筍等山貨,也被禁止伐木伐竹。該村被列為水源保護地后,平均收入大大下降,目前尋烏縣平均收入水平為3800多元/年,而該村則處于2300-2500元之間。尋烏縣大部分農民都靠種植柑橘等果樹為生,創造了不少富翁,但東江源村因為被禁止種植果樹,青壯年勞動力只能選擇外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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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水源地經濟補償
如何保護東江水源?代表們建議首先需要加強水源地的生態補償。省人大代表張弦指出,為治理東江,對流域兩岸原居民的生態補償不能少。“去年調研東江,東江流域整個是一體的,河流最重要的處理是上游,東江發源地江西尋烏,需要政府協調當地進行生態補償。但協調是要安排經費的,經費不安排,靠人去協調,靠感情、靠喝酒是不可能的。”
代表們建議,通過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機制,將跨界河流交接斷面考核結果與國家、省、市對地方的財政轉移支付相掛鉤,形成科學公平的利益補償機制,才能調動水源地居民保護東江的積極性。
流域城市協同規劃統一保護
在韶關新豐縣,早前已投產的3000多畝“涂料產業基地”位于東江重要支流新豐江源頭。正在建設中的涂料、陶瓷、稀土分離等多個工業項目污染威脅巨大。
省人大代表葉麗燕指出,無論是珠三角的菜籃子工程,還是東江、西江、北京的清潔用水保護地,當推行雙轉移,把制造業往水源地遷移,那如何來做好生態保護和環境保護?既做到雙轉移的落實,又做到環境保護和生態環境雙贏,這需要政府有一個明確的規劃。
代表建議,省政府要強化東江流域省際協調及省內區域協調作用,建立健全聯動機制。利用現有機制,形成多部門上下游聯動機制,定期召開關于東江水源保護工作協調會議,落實各項保護要求,同時對水源地流域內的產業實施清單。
私募形式建立東江保護基金會
“當我們高能耗高污染的制造業,遷往欠發達地區和邊遠地區,同時要求引進這些制造業來提升G D P和生產總量的城市又要做好環境保護,這對于欠發達地區的財政往往力不從心。”葉麗燕指出,這需要資金給予支持。
在省財政支付有限的情況下,代表們建議,設立粵港合作私募形式的東江流域水源保護基金會,引導民間社會公益組織參與東江流域水源保護和監督。同時鼓勵粵港兩地共同飲用東江水的企業及環保團體參與并以政府引導私募發起的形式運作,募集的資金主要用于水源保護的宣傳教育和支持沿線地方水源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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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政區域水污染事故增多
代表建議盡快制定水污染防治條例
1月20日,來自深圳的省人大代表林娜提交關于制定《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的議案,建議廣東省盡快制定水污染防治條例,全局統籌,因地制宜,建立針對省內實際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同時引入排污權交易制度;并制定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
林娜表示,今年來跨行政區域水體污染事件較多,局部水體惡化。如廣州和佛山市交界地區因養豬場非法排放污水,廣佛交界水體污染嚴重,浮蓮成災。在粵東地區,韓江流域省界河流也因為豬養殖業污水非法排放,污染較嚴重。
“目前廣東在地方性法規的層面上,還沒有一個針對全省的、統籌全局的水污染防治法,此外,缺乏健全的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和協調機制,導致2012年3月的東莞松木山水庫死魚事件;2011年6月的化州市德英高嶺土廠長期違法偷排廢水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為此,林娜建議制定《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按照流域協調省內的防治工作,并制定符合廣東情況的工業水污染防治、城鎮水污染防治、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和船舶水污染防治方案,防止局部地區出現惡性水污染事件。
同時,林娜建議廣東全面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即在一定區域內,在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允許排放量的前提下,內部各污染源之間通過貨幣交換的方式相互調劑排污量。2013年12月,廣東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在廣州啟動,作為交易平臺的廣東省環境權益交易所同時揭牌。但我省的排污權交易立法仍為空白,可立法進行規范管理。
在事故后管理上,林娜建議以立法形式規定水污染損害賠償制度,明確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及賠償范圍;并規定水污染事故責任保險制度,對高危行業進行責任保險,以便籌措更多資金,保障對受害人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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