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加強水資源保護 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2017-07-10 10:02 分類:工程招標 來源:神木電視臺
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產,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進一步落實“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和水資源管理責任與考核”四項制度和嚴守“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健全控制指標體系,著力加強監督考核。進一步落實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和有償使用制度,積極探索水權制度改革,推進水權交易試點。加快水資源管理系統和監測系統建設,探索建立區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
強化地下水保護
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落實《陜西省地下水保護條例》有關規定。開采礦藏、建設地下工程及地下水源熱泵系統,應當同步建設地下水監測井,安裝地下水檢測設備,并接入地下水監測站網系統。垃圾填埋場等容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設項目或者建設活動,應配套建設收集處理系統、地下水監測設施,定期進行水質監測。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對地下水的污染和水環境的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禁止利用滲井、深井、滲坑、裂隙等直接向地下排放、傾倒污廢水和其他廢棄物。報廢各類鉆井、礦井和取水井應當由使用單位封井回填,防止竄層污染地下水。對地下水取水工程嚴格監督管理,對違反地下水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神木加強水資源保護 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嚴格水功能區監管
科學劃定河流水域納污容量和限制排污總量,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將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依據、實行等量或減量置換。未完成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的,暫停審批新增排放污染物項目。完善排污管控機制和考核體系,優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推行入河排污許可制度,加強許可管理,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規定排污。盡快完善排污口監測手段。
開展河湖源頭和飲用水源地保護
加強主要河湖源頭、重要水源涵養地的水環境保護,劃定禁止開發范圍,實現河湖源頭保護區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養林建設,全面保護天然林,提高森林蓄積量。依法劃定和保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強化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建立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產,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進一步落實“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和水資源管理責任與考核”四項制度和嚴守“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健全控制指標體系,著力加強監督考核。進一步落實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和有償使用制度,積極探索水權制度改革,推進水權交易試點。加快水資源管理系統和監測系統建設,探索建立區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
強化地下水保護
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落實《陜西省地下水保護條例》有關規定。開采礦藏、建設地下工程及地下水源熱泵系統,應當同步建設地下水監測井,安裝地下水檢測設備,并接入地下水監測站網系統。垃圾填埋場等容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設項目或者建設活動,應配套建設收集處理系統、地下水監測設施,定期進行水質監測。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對地下水的污染和水環境的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禁止利用滲井、深井、滲坑、裂隙等直接向地下排放、傾倒污廢水和其他廢棄物。報廢各類鉆井、礦井和取水井應當由使用單位封井回填,防止竄層污染地下水。對地下水取水工程嚴格監督管理,對違反地下水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神木加強水資源保護 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嚴格水功能區監管
科學劃定河流水域納污容量和限制排污總量,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將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依據、實行等量或減量置換。未完成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的,暫停審批新增排放污染物項目。完善排污管控機制和考核體系,優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推行入河排污許可制度,加強許可管理,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規定排污。盡快完善排污口監測手段。
開展河湖源頭和飲用水源地保護
加強主要河湖源頭、重要水源涵養地的水環境保護,劃定禁止開發范圍,實現河湖源頭保護區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養林建設,全面保護天然林,提高森林蓄積量。依法劃定和保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強化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建立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甘肅蘭州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