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合肥農村安全用水將有法規保障
2011-07-20 08:58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合肥晚報
為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問題,進一步完善農村飲用水管理,昨天省法制辦對外公布了《安徽省農村安全水工程管理辦法(草案)》,征求各方意見。廣大市民對草案如有意見或建議,可于8月18日前將意見反饋到省政府法制辦。
一直以來,包括合肥三縣在內的全省范圍內的農民,在飲水上主要是通過自家打井取水。這樣的取水方式存在很多問題,尤其是隨著鄉村開發進程的加快,農村水資源受到污染的威脅加大,必須要采取新的措施,保證村民飲水安全。
辦水廠準入條件嚴格
盡管個人和單位都可以參與供水工程,但相應的條件要求卻是非常嚴格的,并不是所有的個人和單位都可以無條件進入。草案指出,供水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依法取得取水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從業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健康檢查,持證上崗;建立出廠水、管網水、管網末梢水水質檢測、化驗制度等。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者供水人口1萬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單位應當設立水質檢驗室,配備儀器設備和專業檢驗人員,負責供水水質的日常檢驗工作。
供水定價應保本微利
在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中,廣大村民最關心的問題是,水價會不會太高?如果價格高了,村民們是不樂意接受的。對此,草案指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實行有償使用、分類定價和計量收費制度。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從目前來看,有償使用是必然的趨勢,這對于水源的節約保護也有很大作用,規定微利的原則,可以保證農村供水的持續性。
草案同時又充分照顧到了部分居民的實際生活條件,進一步采取分類定價的制度;而且政府可以選擇為其提供一定的補助,或對于部分困難家庭采取免費政策。保證村民們花最少的錢,實現安全用水。
水源區設明顯標志
安全用水的根本在于水質保護。為此草案要求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劃定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保護區,在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要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志。
草案同時規定,禁止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地從事下列活動:以地表水為水源的,在取水點周圍100米水域內,從事捕撈、養殖、停靠船只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動;在取水點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內,排入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或者在沿岸傾倒廢渣、生活垃圾等。如違反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一直以來,包括合肥三縣在內的全省范圍內的農民,在飲水上主要是通過自家打井取水。這樣的取水方式存在很多問題,尤其是隨著鄉村開發進程的加快,農村水資源受到污染的威脅加大,必須要采取新的措施,保證村民飲水安全。
辦水廠準入條件嚴格
盡管個人和單位都可以參與供水工程,但相應的條件要求卻是非常嚴格的,并不是所有的個人和單位都可以無條件進入。草案指出,供水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依法取得取水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直接從事供水管水的從業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健康檢查,持證上崗;建立出廠水、管網水、管網末梢水水質檢測、化驗制度等。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者供水人口1萬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單位應當設立水質檢驗室,配備儀器設備和專業檢驗人員,負責供水水質的日常檢驗工作。
供水定價應保本微利
在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中,廣大村民最關心的問題是,水價會不會太高?如果價格高了,村民們是不樂意接受的。對此,草案指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實行有償使用、分類定價和計量收費制度。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從目前來看,有償使用是必然的趨勢,這對于水源的節約保護也有很大作用,規定微利的原則,可以保證農村供水的持續性。
草案同時又充分照顧到了部分居民的實際生活條件,進一步采取分類定價的制度;而且政府可以選擇為其提供一定的補助,或對于部分困難家庭采取免費政策。保證村民們花最少的錢,實現安全用水。
水源區設明顯標志
安全用水的根本在于水質保護。為此草案要求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劃定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保護區,在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要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志。
草案同時規定,禁止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地從事下列活動:以地表水為水源的,在取水點周圍100米水域內,從事捕撈、養殖、停靠船只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動;在取水點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內,排入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或者在沿岸傾倒廢渣、生活垃圾等。如違反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新《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草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