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階梯水價提交審議 具體標準待定
2011-07-28 09:12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水圈網
《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修改建議稿)》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條例提出,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居民生活用水在基本定額標準以內的部分,按照基本水價交費;超過基本定額標準的,加價收費。
根據修改建議稿,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定額、具體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由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施行。
草案提出,加價收費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代收,全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用于改水、節水的相關工作。
此前,該條款在征求意見階段便引發廣泛討論。據介紹,在該草案征求意見期間,所收集的社會公眾意見超過90%都集中在階梯式水價制度上。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有利于通過運用水價的經濟杠桿作用,促進市民節約自來水,同時也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條例強調加價部分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市水務局認為,超定額加價收費部分應由供水企業代收,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以更好地實現節約用水。省物價局、廣州市水投集團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聯名分別致函稱,超定額加價收費純屬水價問題,應當計入供水企業的銷售收入;超定額加價收費部分上繳財政專戶缺乏政策依據,也不合理,有可能會引起水價定性混亂,國內其他城市也無先例。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表示,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的具體收取方式、管理制度以及用途等,可由市政府出臺規章或者其他規范性文件加以規范,無必要在地方性法規中作細致規定。
根據修改建議稿,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定額、具體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由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施行。
草案提出,加價收費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代收,全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用于改水、節水的相關工作。
此前,該條款在征求意見階段便引發廣泛討論。據介紹,在該草案征求意見期間,所收集的社會公眾意見超過90%都集中在階梯式水價制度上。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有利于通過運用水價的經濟杠桿作用,促進市民節約自來水,同時也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條例強調加價部分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市水務局認為,超定額加價收費部分應由供水企業代收,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以更好地實現節約用水。省物價局、廣州市水投集團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聯名分別致函稱,超定額加價收費純屬水價問題,應當計入供水企業的銷售收入;超定額加價收費部分上繳財政專戶缺乏政策依據,也不合理,有可能會引起水價定性混亂,國內其他城市也無先例。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表示,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的具體收取方式、管理制度以及用途等,可由市政府出臺規章或者其他規范性文件加以規范,無必要在地方性法規中作細致規定。

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