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化零為整”解縣區污水處理難題
2012-05-28 10:11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經濟日報
縣級污水處理廠為數眾多,作用重要。但是由于處理量有限,無法達到盈虧平衡點,正常運營一直是個難題。江西省通過“化零為整”的方式,將78家縣級污水處理廠的特許經營權整體打包出讓,較好地破解了這個難題。
幾年前,為了解決縣區污水處理難題,保護好鄱陽湖一湖清水,江西省由財政出資統一建設了78家縣級污水處理廠。根據規劃,這些污水處理廠全面投入正式運行后,全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將達到70%,大大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推進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然而,建設容易,運營難。這些污水處理廠規模都偏小,最大的日處理能力才有幾萬噸,小的只有兩三千噸。如果各自運營的話,肯定要虧損,財政補貼的負擔將異常沉重。
為了解決運營難題,江西省決定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將78家特許經營權打包整體轉讓。
2009年9月25日,憑借專業水務公司、國有大型企業、上市公司等優勢,南昌水業集團一舉中標,獲得了江西省內77個縣(市、區)78家污水處理廠的特許經營權,期限為30年。
“污水處理是我們的專業領域。這是一個靠規模才能贏利的行業,通過投標可以進一步擴大我們的規模。如果規模能夠保證,加上科學的運營管理,收益也是比較穩定的。”南昌市政公用投資控股集團董事長熊一江表示,“當然,投標時我們也充分考慮到了風險。這種模式是全新嘗試,沒有經驗可以借鑒,風險自然很大。但是作為江西本土的市政公司,我們必須擔負起這個重大的社會責任。”
為了盡量減少中標企業的運營風險,江西省在制定污水處理服務收費政策時,充分保證了企業可靠穩定的回報,實現環境和效益雙贏。政策規定,污水處理服務費將由政府支付給相關污水廠運營企業,主要包括4方面內容:一是縣(市)政府支付給運營企業的年污水處理服務費;二是污水處理費單價根據相關因素適當調整;三是縣(市)污水處理實行保底水量辦法;四是向自來水用戶征收的污水處理費統一由縣(市)人民政府委托當地自來水公司代征。
“污水處理費用每年都需要重新測算。我們這里第一年是每噸0.722元,第二年是0.797元,今年測算后也是0.797元。現在通過政府支付給豐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費每個月大概在80萬元左右。自來水公司統一收取污水處理費后,由政府支付給企業。不足的部分,財政兜底。”豐城市副市長熊斌說,“污水收集管網由地方市政負責建設,保證把足夠的污水收集到處理廠。如果管網建設沒能及時跟進,導致處理廠不能全力開工的話,我們也將按建設能力的80%付費。所以我們管網建設壓力很大,不得不跟上,要不錢就白交了。”
污水處理費和管網建設得到了保證,考驗的就是企業的運營管理能力了。在這方面,具體負責78家污水處理廠運營的江西洪城水業環保有限公司交出了一份滿意的答卷。到去年1月14日,78家污水處理廠在經過一年多的運營后,所處理的污水均已達到排放標準。同時,企業也實現了微利正常運營。
“大城市的污水處理廠的日處理能力至少在20萬噸以上,但是即使更大的規模運營所需的人員一般也不會超過30人。而我們負責運營的78個污水處理廠,一半以上的規模在1萬噸以下。再小的污水處理廠也是五臟俱全,運營費用肯定會高很多。”洪城水業總經理陸躍華說,“為了節省管理費用,我們把全省分為8個片區,每個片區四五個人負責總體協調和技術指導。”
“10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才能養得起專職的工程師,而我們處理廠只有2萬噸,根本負擔不起。現在我們一個片區內的幾個污水處理廠共用一個工程師,哪里有問題他就到哪里解決,人工成本降低了。”樟樹市污水處理廠廠長魏榮告訴記者,“每個廠在運營中創造出的好辦法、好經驗也會在所有廠區推廣。這也是規模效益的體現。”
走進樟樹污水處理廠的工具倉庫,感覺就是走進了部隊營房,所有物品都擺放得異常整齊。“每個工具都有固定的位置,無論誰使用后,都要放回原位。這樣,下次需要用時伸手就可以拿到。每件工具還有專門的負責人、保養人,都標在物品前的牌子上。”魏榮自豪地介紹,“這是我們廠首創的‘5S管理法’的一部分內容。這個管理法對提高工人素質,強化企業運營管理非常有益,去年開始就在全公司的所有污水處理廠推廣。現在無論你走進哪家污水處理廠,你看到的都是一樣的情景。”
科學而嚴格的管理制度一方面降低了運營成本,另一方面也保證了污水處理的良好效果。
“進污口的COD含量一般在每升140毫克左右,處理后都可以控制在20到30毫克之間,而國家規定的達標排放標準是60毫克。污水處理廠是否達標排放,由政府來監督。我們在進出水口都設置了在線檢測設備,可以實時監控處理廠的運營狀況。環保局也會不定時地檢查,如果發現企業弄虛作假,在污水處理費上肯定是會有說法的。”樟樹市副市長楊明亮告訴記者,“實踐證明,建管分離確實是個好辦法。負責運營的洪城水業公司確實很專業,管理團隊、技術人員都有保障。如果由地方自己來負責運營,肯定不會達到這么好的效果。”
本報記者 任 意 賴永峰
幾年前,為了解決縣區污水處理難題,保護好鄱陽湖一湖清水,江西省由財政出資統一建設了78家縣級污水處理廠。根據規劃,這些污水處理廠全面投入正式運行后,全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將達到70%,大大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推進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然而,建設容易,運營難。這些污水處理廠規模都偏小,最大的日處理能力才有幾萬噸,小的只有兩三千噸。如果各自運營的話,肯定要虧損,財政補貼的負擔將異常沉重。
為了解決運營難題,江西省決定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將78家特許經營權打包整體轉讓。
2009年9月25日,憑借專業水務公司、國有大型企業、上市公司等優勢,南昌水業集團一舉中標,獲得了江西省內77個縣(市、區)78家污水處理廠的特許經營權,期限為30年。
“污水處理是我們的專業領域。這是一個靠規模才能贏利的行業,通過投標可以進一步擴大我們的規模。如果規模能夠保證,加上科學的運營管理,收益也是比較穩定的。”南昌市政公用投資控股集團董事長熊一江表示,“當然,投標時我們也充分考慮到了風險。這種模式是全新嘗試,沒有經驗可以借鑒,風險自然很大。但是作為江西本土的市政公司,我們必須擔負起這個重大的社會責任。”
為了盡量減少中標企業的運營風險,江西省在制定污水處理服務收費政策時,充分保證了企業可靠穩定的回報,實現環境和效益雙贏。政策規定,污水處理服務費將由政府支付給相關污水廠運營企業,主要包括4方面內容:一是縣(市)政府支付給運營企業的年污水處理服務費;二是污水處理費單價根據相關因素適當調整;三是縣(市)污水處理實行保底水量辦法;四是向自來水用戶征收的污水處理費統一由縣(市)人民政府委托當地自來水公司代征。
“污水處理費用每年都需要重新測算。我們這里第一年是每噸0.722元,第二年是0.797元,今年測算后也是0.797元。現在通過政府支付給豐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費每個月大概在80萬元左右。自來水公司統一收取污水處理費后,由政府支付給企業。不足的部分,財政兜底。”豐城市副市長熊斌說,“污水收集管網由地方市政負責建設,保證把足夠的污水收集到處理廠。如果管網建設沒能及時跟進,導致處理廠不能全力開工的話,我們也將按建設能力的80%付費。所以我們管網建設壓力很大,不得不跟上,要不錢就白交了。”
污水處理費和管網建設得到了保證,考驗的就是企業的運營管理能力了。在這方面,具體負責78家污水處理廠運營的江西洪城水業環保有限公司交出了一份滿意的答卷。到去年1月14日,78家污水處理廠在經過一年多的運營后,所處理的污水均已達到排放標準。同時,企業也實現了微利正常運營。
“大城市的污水處理廠的日處理能力至少在20萬噸以上,但是即使更大的規模運營所需的人員一般也不會超過30人。而我們負責運營的78個污水處理廠,一半以上的規模在1萬噸以下。再小的污水處理廠也是五臟俱全,運營費用肯定會高很多。”洪城水業總經理陸躍華說,“為了節省管理費用,我們把全省分為8個片區,每個片區四五個人負責總體協調和技術指導。”
“10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才能養得起專職的工程師,而我們處理廠只有2萬噸,根本負擔不起。現在我們一個片區內的幾個污水處理廠共用一個工程師,哪里有問題他就到哪里解決,人工成本降低了。”樟樹市污水處理廠廠長魏榮告訴記者,“每個廠在運營中創造出的好辦法、好經驗也會在所有廠區推廣。這也是規模效益的體現。”
走進樟樹污水處理廠的工具倉庫,感覺就是走進了部隊營房,所有物品都擺放得異常整齊。“每個工具都有固定的位置,無論誰使用后,都要放回原位。這樣,下次需要用時伸手就可以拿到。每件工具還有專門的負責人、保養人,都標在物品前的牌子上。”魏榮自豪地介紹,“這是我們廠首創的‘5S管理法’的一部分內容。這個管理法對提高工人素質,強化企業運營管理非常有益,去年開始就在全公司的所有污水處理廠推廣。現在無論你走進哪家污水處理廠,你看到的都是一樣的情景。”
科學而嚴格的管理制度一方面降低了運營成本,另一方面也保證了污水處理的良好效果。
“進污口的COD含量一般在每升140毫克左右,處理后都可以控制在20到30毫克之間,而國家規定的達標排放標準是60毫克。污水處理廠是否達標排放,由政府來監督。我們在進出水口都設置了在線檢測設備,可以實時監控處理廠的運營狀況。環保局也會不定時地檢查,如果發現企業弄虛作假,在污水處理費上肯定是會有說法的。”樟樹市副市長楊明亮告訴記者,“實踐證明,建管分離確實是個好辦法。負責運營的洪城水業公司確實很專業,管理團隊、技術人員都有保障。如果由地方自己來負責運營,肯定不會達到這么好的效果。”
本報記者 任 意 賴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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