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評審專家回避制度,可否推而廣之?
2013-06-07 08:48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水世界-中國城鎮水網
最近,廣西柳州市“環評報告弄虛作假事件”一經曝出,引發公眾討論。本該是起到保障環境質量作用的環評制度,卻成了違規企業尋求便利的工具。僅在廣西柳州,一條并不存在的“市政污水管”,出現在了多個環評報告中,使當地多家企業順利通過環保審批,行業潛規則暴露無遺。在行業內,環評亂象恐怕已是司空見慣。環評公司與當地政府的微妙關系,也早被默認、接受。近年來,關于規范環評行業的呼聲愈加濃烈。
今年5月,福建省環境保護廳出臺了《福建省環保廳關于改革環境影響評審專家管理制度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從今年的7月1日起,該省將正式執行環評新規,實行評審專家回避制度及隨機抽取制度。
《意見》中的回避制度規定,受聘于環評單位的專家必須在環評報告中注明其姓名、職稱及其在該項目環評過程中承擔的工作,且在項目環評審查時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由此,回避制度可以有效規避評審專家在環評過程中的“雙重角色”——“既是企業聘用的環保專家,又是政府評審”的不合理情況將被杜絕,環評報告也將在很大程度上獲取公眾的信任。
《意見》中還提出,由福建省環保廳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環評報告,其“評審專家”一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不得人為指定。此項規定再一次將人為因素降低,提高環評結果的客觀性。
另外,也有專家表示,環評中的公眾參與環節也有待完善,使其更具操作性、真實性和規范性,最大程度地保證廣大群眾真正實現對自身環境的主動參與權。
同時,關于咨詢費用方面,《意見》明確指出:評審專家除獲取環評技術中心依法依規支付的咨詢費外,不得收受環評單位任何評審費、咨詢費、評估費以及禮品(含土特產等)、禮金、有價證券,或者在審查中弄虛作假以及有失職行為造成評審結論嚴重失實的,一經查實,也將從專家庫中除名,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環境監察部門和專家所在單位。該項措施可有效減少環評過程中腐敗滋生問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環境影響評價關乎公眾切身利益,可以有效預防和避免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對環境的危害,是保護環境安全的一道屏障。福建省為環評制度改革勇開先河,給環保企業預先念上“緊箍咒”。后續具體的操作和實施仍有待檢驗,該新規對環評行業的觸動到底有多大,需要事實和時間的驗證;同時,全國各地情況不盡相同,需要因地制宜,該舉措能否在全國范圍內推而廣之,仍需要政府職能部門及專家學者的研究。不管怎樣,有舉措才能有變化;有變化,公眾才可以看到希望。
今年5月,福建省環境保護廳出臺了《福建省環保廳關于改革環境影響評審專家管理制度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從今年的7月1日起,該省將正式執行環評新規,實行評審專家回避制度及隨機抽取制度。
《意見》中的回避制度規定,受聘于環評單位的專家必須在環評報告中注明其姓名、職稱及其在該項目環評過程中承擔的工作,且在項目環評審查時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由此,回避制度可以有效規避評審專家在環評過程中的“雙重角色”——“既是企業聘用的環保專家,又是政府評審”的不合理情況將被杜絕,環評報告也將在很大程度上獲取公眾的信任。
《意見》中還提出,由福建省環保廳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環評報告,其“評審專家”一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不得人為指定。此項規定再一次將人為因素降低,提高環評結果的客觀性。
另外,也有專家表示,環評中的公眾參與環節也有待完善,使其更具操作性、真實性和規范性,最大程度地保證廣大群眾真正實現對自身環境的主動參與權。
同時,關于咨詢費用方面,《意見》明確指出:評審專家除獲取環評技術中心依法依規支付的咨詢費外,不得收受環評單位任何評審費、咨詢費、評估費以及禮品(含土特產等)、禮金、有價證券,或者在審查中弄虛作假以及有失職行為造成評審結論嚴重失實的,一經查實,也將從專家庫中除名,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環境監察部門和專家所在單位。該項措施可有效減少環評過程中腐敗滋生問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環境影響評價關乎公眾切身利益,可以有效預防和避免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對環境的危害,是保護環境安全的一道屏障。福建省為環評制度改革勇開先河,給環保企業預先念上“緊箍咒”。后續具體的操作和實施仍有待檢驗,該新規對環評行業的觸動到底有多大,需要事實和時間的驗證;同時,全國各地情況不盡相同,需要因地制宜,該舉措能否在全國范圍內推而廣之,仍需要政府職能部門及專家學者的研究。不管怎樣,有舉措才能有變化;有變化,公眾才可以看到希望。

廣州30條河涌水質連續6個月未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