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表示水污染防治拷問綜合管理智慧
2013-09-11 09:38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中國科學報
廣州亞運治水平均1天砸1億,時隔3年后,部分河流依然存在嚴重黑臭問題。消息爆出不久,廣州市市長陳建華透露,2013年至2016年,廣州將投入140億元治水。
與此同時,北京從8月起啟動了第一個河湖環境百日整治行動,重點任務就是治臟、治亂、治臭。
“水污染治本關鍵在于‘十二字方針’:源頭減排、過程阻斷、末端治理。”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日前在接受《中國科學報》記者采訪時指出,過度強調末端治理是本末倒置。
末端治理事倍功半
專家們普遍認為,地方治水已超出技術或科學問題,深層次的原因是環境治理和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基礎設施不足,城市化進展快,兩個過程疊加在一起,在最近一個階段以及今后一段時間,水污染處理不了的矛盾會不斷出現。”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員劉永定說。
污水處理廠、原位修復、恢復濕地、生物氧化床等,都是末端治理措施。單純強調這些,在王浩看來,是“本末倒置”。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除了認識不足、急功近利外,還有環保人才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源頭減排人才少,末端治理人才多。”王浩說。
他同時強調,河水污染物主要來自陸域,如果不從源頭減排抓起,僅靠末端治理無法解決水環境污染問題。
“達標”排放加重污染
控制污染物排放是水環境治理的前提。王浩認為,我國現行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照抄歐美上世紀70年代標準,排放標準以濃度控制為主,難以適應總量控制要求。
“一切管理都基于濃度達標排放,沒有考慮水體的納污能力,這樣直接導致河水水質成為劣五類。”王浩表示。
他介紹說,歐美100公里河道僅有3家工廠,而珠三角地區,100公里河道可能有1000家工廠。照搬歐美標準與中國實際水環境承載力脫節,導致都是達標排放,但中國的水環境污染要加重很多。
生活污水排放同樣超過流域環境的承載能力。中科院地理湖泊研究所研究員胡維平告訴記者,環太湖地區,人口密度達到每平方公里1200人;而貝加爾湖周邊,每平方公里平均不足3人。
“只有按照水體功能的水質要求及其自凈能力,核定水功能區納污能力(水環境承載力),提出限制污染物入河總量,并倒推至排污口,采取相應削減措施,才能解決部分問題。”王浩說。
他還指出,不達標排放的問題更為嚴重。超標排放的處罰力度,遠遠低于達標排放的成本,“守法成本太高,違法成本太低”的現實導致污水排放監管乏力。
管理決策決定治污成敗
“環境問題涉及人和自然的關系,并不是靠某項技術就可以完全解決的。”劉永定說,水環境治理是項系統工作,必須建立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而且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
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聚焦水利建設;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設定了“三條紅線”,其中包括“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
王浩透露說,《全國重點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為各省市自治區核定水功能區納污能力(水環境承載力)、提出限制污染物入河總量意見提供了科學依據,為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我們面對的現實是,假如河流納污能力是10個單位,現實排放卻是90個單位,需要削減80個單位。”在王浩看來,水環境治理任重道遠。
在采訪中,劉永定和胡維平都提到,北京奧運會和廣州亞運會期間,兩個城市的環境確實變好了,這是“環境承載力跟生產協同的結果”,證明綜合管理手段到位,就能夠解決環境問題。
而在微觀問題上,政府管理決策是否科學,將直接決定治理的成敗。“有時候為了立項過度承諾,會造成一旦投入治理,實際效果和預期嚴重脫節。”胡維平說。
他還認為,施工過程中監管不嚴,隨意更改規劃,也是普遍存在的一些問題。“科學家經過科學論證形成的可研方案,往往只被用于立項,實施后方案可能差別化很大。”
與此同時,北京從8月起啟動了第一個河湖環境百日整治行動,重點任務就是治臟、治亂、治臭。
“水污染治本關鍵在于‘十二字方針’:源頭減排、過程阻斷、末端治理。”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日前在接受《中國科學報》記者采訪時指出,過度強調末端治理是本末倒置。
末端治理事倍功半
專家們普遍認為,地方治水已超出技術或科學問題,深層次的原因是環境治理和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基礎設施不足,城市化進展快,兩個過程疊加在一起,在最近一個階段以及今后一段時間,水污染處理不了的矛盾會不斷出現。”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員劉永定說。
污水處理廠、原位修復、恢復濕地、生物氧化床等,都是末端治理措施。單純強調這些,在王浩看來,是“本末倒置”。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除了認識不足、急功近利外,還有環保人才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源頭減排人才少,末端治理人才多。”王浩說。
他同時強調,河水污染物主要來自陸域,如果不從源頭減排抓起,僅靠末端治理無法解決水環境污染問題。
“達標”排放加重污染
控制污染物排放是水環境治理的前提。王浩認為,我國現行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照抄歐美上世紀70年代標準,排放標準以濃度控制為主,難以適應總量控制要求。
“一切管理都基于濃度達標排放,沒有考慮水體的納污能力,這樣直接導致河水水質成為劣五類。”王浩表示。
他介紹說,歐美100公里河道僅有3家工廠,而珠三角地區,100公里河道可能有1000家工廠。照搬歐美標準與中國實際水環境承載力脫節,導致都是達標排放,但中國的水環境污染要加重很多。
生活污水排放同樣超過流域環境的承載能力。中科院地理湖泊研究所研究員胡維平告訴記者,環太湖地區,人口密度達到每平方公里1200人;而貝加爾湖周邊,每平方公里平均不足3人。
“只有按照水體功能的水質要求及其自凈能力,核定水功能區納污能力(水環境承載力),提出限制污染物入河總量,并倒推至排污口,采取相應削減措施,才能解決部分問題。”王浩說。
他還指出,不達標排放的問題更為嚴重。超標排放的處罰力度,遠遠低于達標排放的成本,“守法成本太高,違法成本太低”的現實導致污水排放監管乏力。
管理決策決定治污成敗
“環境問題涉及人和自然的關系,并不是靠某項技術就可以完全解決的。”劉永定說,水環境治理是項系統工作,必須建立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而且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
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聚焦水利建設;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設定了“三條紅線”,其中包括“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
王浩透露說,《全國重點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為各省市自治區核定水功能區納污能力(水環境承載力)、提出限制污染物入河總量意見提供了科學依據,為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我們面對的現實是,假如河流納污能力是10個單位,現實排放卻是90個單位,需要削減80個單位。”在王浩看來,水環境治理任重道遠。
在采訪中,劉永定和胡維平都提到,北京奧運會和廣州亞運會期間,兩個城市的環境確實變好了,這是“環境承載力跟生產協同的結果”,證明綜合管理手段到位,就能夠解決環境問題。
而在微觀問題上,政府管理決策是否科學,將直接決定治理的成敗。“有時候為了立項過度承諾,會造成一旦投入治理,實際效果和預期嚴重脫節。”胡維平說。
他還認為,施工過程中監管不嚴,隨意更改規劃,也是普遍存在的一些問題。“科學家經過科學論證形成的可研方案,往往只被用于立項,實施后方案可能差別化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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