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禁令為何成了一紙空文
2014-06-03 10:41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給排水設備網
在河南省新一輪的環保檢查、督查中,34家企業被列入“黑名單”,18家企業和單位被掛牌督辦,這一系列的新舉措引來網友頻頻“點贊”。但令人震驚的是,此次被曝光的企業中,有不少并非最近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而是長期違法生產,甚至對環保禁令“拒不執行”。
這不禁讓人質疑:這些企業為何能夠長期以來招搖過市?一道道環保禁令在他們眼中為何成了一紙空文?
一些企業對環保禁令置若罔聞
從河南環保部門發布的通知和文件中不難看出,一些企業雖經歷多次責令整改、責令停產,但并未引起足夠的重視。
尉氏縣的吉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200噸氯乙酸技術改造項目,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批準文件,于2001年建成投產至今;河南四鈴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環評批準文件、未經環??⒐を炇涨闆r下,2011年建成并違法生產至今,河南省環保廳曾對其罰款20萬元,但企業的違法行為并未停止。
記者在河南多地采訪了解到,一些企業擅長與環保部門打“你查我停、你走我開”的游擊戰;有些企業憑借對地方財政的貢獻而底氣十足,甚至“牛氣沖天”,對環保部門的禁令置若罔聞。
河南省環境保護委員會發布的通知顯示:河南天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廠抗生素原料項目未經環保部門驗收,擅自于2009年投入生產至今;三分廠年產2000噸化學合成原料項目,未經環保部門驗收,擅自于2010年投入生產至今;駐馬店市環保局和驛城區環保局接連下發文件要求其停產,該企業拒不執行。
駐馬店市環保局主管環評工作的調研員王晉江說,他們經過多次現場核查發現,天方藥業有兩個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搬遷沒有落實到位,且存在廢水超標排放現象,屬于違法生產。
材料顯示,從2010年開始,駐馬店市環保局多次下發文件,要求天方藥業相關項目停產,也曾就此情況請示駐馬店市政府,市政府隨后也曾發文責令其停產,但公司總是停產一段時間后又悄然開工,繼續違法生產。
“僅從去年6月份開始,市環保局就先后下了6次通知,責令其立即停產,并且先后兩次對其主要設備進行了查封,但在后來的檢查中,我們發現封條有撕毀現象。”王晉江說。
“頂風作案”的背后是糊涂賬
在環保觀念深入人心的今天,一些企業為何仍敢“頂風作案”,且多年來平安無事,這背后又藏著什么秘密?
5月23日,記者在駐馬店市天方制藥的三分廠看到,所有的車間已經大門緊鎖,偌大的廠區空空當當,只有幾個保安在巡邏看守;在二分廠抗生素原料生產車間,記者看到,一些機器已貼了封條,而部分機器仍在運轉。
河南天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寧宇向記者介紹,此次被“掛牌督辦”后,他們已迅速采取了行動,目前三分廠已全部停產,二分廠之所以部分機器還在運轉,是因為發酵行業生產周期具有特殊性,但已停止投料,到6月6日將全部停產到位。
問及為何多年來無視相關部門的禁令而堅持違法生產,劉寧宇說,首要問題是對環保的認識不到位,“這一點我們要做深刻檢討,不管如何也不該違法生產,我們也保證,以后決不再違法生產”。
劉寧宇補充說,廠方確實也有一些無奈的難處。2008年兩個項目建廠時,周圍都是農田,防護距離內有塘坊莊115戶居民需要搬遷,本以為難度不大,但操作中遇阻。這些年來,隨著城市發展,附近居民越來越多,居民搬遷成了一家企業無法完成的任務,但公司前期已有大量投入,“一直停產也覺著舍不得”。
根據駐馬店2010年確定的總體規劃,天方藥業的二分廠和三分廠應該整體搬遷至駐馬店市產業集聚區,但此項工作推進緩慢。劉寧宇說,一方面是新廠址的規劃建設和搬遷都需要時間,另一方面市政配套的污水處理廠也尚未建成,這意味著即使我們搬到了新廠,也無法開工生產。
天方藥業黨委副書記閆蔭樅說,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無法實現,新廠尚未啟用,我們公司一共449名工程技術人員,3年來已經有247人陸續離職,我們的確擔心,一直停產下去,技術人員就走完了。
意識匱乏執法不力是“禁令成空文”的主因
專家指出,環保意識薄弱和環保執法不力,是環保禁令變成一紙空文的主要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和生產企業仍然沒有真正認識到環保的重要性,工作中過度追求GDP,在環保執法中“留有余地”。而環保部門執法手段單一,懲罰力度偏弱,也使執法效力難以體現。
對此,地方黨委、政府的主要領導應切實轉變觀念,痛下決心改革當前的政績評價體系和地方治理規劃,企業也應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
業內人士認為,現行相關法律對環境違法的行政處罰普遍偏輕,民事賠償范圍過窄,刑事制裁乏力,并缺少行政執行強制手段,很難對違法企業構成威懾,使得“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現象突出。
可喜的是,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環保法,將在很大程度上改變這一現狀。新環保法不僅賦予了各級環保執法部門一定的行政強制措施權,還確立了更嚴格的法律責任,推行責任倒逼。其中規定,如果執法部門失職或者違反新環保法的相關規定,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受到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還將可能撤職或者開除,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河南陸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家森認為,只有賦予執法部門必要的執法手段,同時強化其法律責任,執法部門才能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這不禁讓人質疑:這些企業為何能夠長期以來招搖過市?一道道環保禁令在他們眼中為何成了一紙空文?
一些企業對環保禁令置若罔聞
從河南環保部門發布的通知和文件中不難看出,一些企業雖經歷多次責令整改、責令停產,但并未引起足夠的重視。
尉氏縣的吉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200噸氯乙酸技術改造項目,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批準文件,于2001年建成投產至今;河南四鈴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環評批準文件、未經環??⒐を炇涨闆r下,2011年建成并違法生產至今,河南省環保廳曾對其罰款20萬元,但企業的違法行為并未停止。
記者在河南多地采訪了解到,一些企業擅長與環保部門打“你查我停、你走我開”的游擊戰;有些企業憑借對地方財政的貢獻而底氣十足,甚至“牛氣沖天”,對環保部門的禁令置若罔聞。
河南省環境保護委員會發布的通知顯示:河南天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廠抗生素原料項目未經環保部門驗收,擅自于2009年投入生產至今;三分廠年產2000噸化學合成原料項目,未經環保部門驗收,擅自于2010年投入生產至今;駐馬店市環保局和驛城區環保局接連下發文件要求其停產,該企業拒不執行。
駐馬店市環保局主管環評工作的調研員王晉江說,他們經過多次現場核查發現,天方藥業有兩個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搬遷沒有落實到位,且存在廢水超標排放現象,屬于違法生產。
材料顯示,從2010年開始,駐馬店市環保局多次下發文件,要求天方藥業相關項目停產,也曾就此情況請示駐馬店市政府,市政府隨后也曾發文責令其停產,但公司總是停產一段時間后又悄然開工,繼續違法生產。
“僅從去年6月份開始,市環保局就先后下了6次通知,責令其立即停產,并且先后兩次對其主要設備進行了查封,但在后來的檢查中,我們發現封條有撕毀現象。”王晉江說。
“頂風作案”的背后是糊涂賬
在環保觀念深入人心的今天,一些企業為何仍敢“頂風作案”,且多年來平安無事,這背后又藏著什么秘密?
5月23日,記者在駐馬店市天方制藥的三分廠看到,所有的車間已經大門緊鎖,偌大的廠區空空當當,只有幾個保安在巡邏看守;在二分廠抗生素原料生產車間,記者看到,一些機器已貼了封條,而部分機器仍在運轉。
河南天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寧宇向記者介紹,此次被“掛牌督辦”后,他們已迅速采取了行動,目前三分廠已全部停產,二分廠之所以部分機器還在運轉,是因為發酵行業生產周期具有特殊性,但已停止投料,到6月6日將全部停產到位。
問及為何多年來無視相關部門的禁令而堅持違法生產,劉寧宇說,首要問題是對環保的認識不到位,“這一點我們要做深刻檢討,不管如何也不該違法生產,我們也保證,以后決不再違法生產”。
劉寧宇補充說,廠方確實也有一些無奈的難處。2008年兩個項目建廠時,周圍都是農田,防護距離內有塘坊莊115戶居民需要搬遷,本以為難度不大,但操作中遇阻。這些年來,隨著城市發展,附近居民越來越多,居民搬遷成了一家企業無法完成的任務,但公司前期已有大量投入,“一直停產也覺著舍不得”。
根據駐馬店2010年確定的總體規劃,天方藥業的二分廠和三分廠應該整體搬遷至駐馬店市產業集聚區,但此項工作推進緩慢。劉寧宇說,一方面是新廠址的規劃建設和搬遷都需要時間,另一方面市政配套的污水處理廠也尚未建成,這意味著即使我們搬到了新廠,也無法開工生產。
天方藥業黨委副書記閆蔭樅說,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無法實現,新廠尚未啟用,我們公司一共449名工程技術人員,3年來已經有247人陸續離職,我們的確擔心,一直停產下去,技術人員就走完了。
意識匱乏執法不力是“禁令成空文”的主因
專家指出,環保意識薄弱和環保執法不力,是環保禁令變成一紙空文的主要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和生產企業仍然沒有真正認識到環保的重要性,工作中過度追求GDP,在環保執法中“留有余地”。而環保部門執法手段單一,懲罰力度偏弱,也使執法效力難以體現。
對此,地方黨委、政府的主要領導應切實轉變觀念,痛下決心改革當前的政績評價體系和地方治理規劃,企業也應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
業內人士認為,現行相關法律對環境違法的行政處罰普遍偏輕,民事賠償范圍過窄,刑事制裁乏力,并缺少行政執行強制手段,很難對違法企業構成威懾,使得“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現象突出。
可喜的是,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環保法,將在很大程度上改變這一現狀。新環保法不僅賦予了各級環保執法部門一定的行政強制措施權,還確立了更嚴格的法律責任,推行責任倒逼。其中規定,如果執法部門失職或者違反新環保法的相關規定,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受到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還將可能撤職或者開除,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河南陸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家森認為,只有賦予執法部門必要的執法手段,同時強化其法律責任,執法部門才能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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