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數據顯示:環境保護“失職瀆職”犯罪嚴重
2014-06-19 09:08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部分地方領導干部放任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活動,有的企業以重點項目為借口,隨意污染環境。生態環境領域瀆職犯罪案件中窩案、串案較多,且瀆職犯罪與貪污賄賂等經濟犯罪相互交織。加強警示教育、樹立正確的執法觀、提高領導干部防腐拒變的能力尤為重要。
根據最高檢最新統計數據,201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5013件7237人,起訴20969人,有效震懾了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與此同時,檢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集中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情況。今年3月至4月,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機關立案破壞環境資源涉嫌犯罪案件228件,批準逮捕929件1375人。
“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多發的原因主要集中在4方面。”最高檢偵查監督廳副廳長元明分析指出,其一,部分地方領導干部生態意識和法律意識淡薄,放任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甚至干預執法。其二,有的企業以重點項目為借口,隨意污染環境。其三,不法分子大肆獵捕、砍伐、攫取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其四,部分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處刑較輕,震懾力度不夠。
同時,偵辦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往往面臨著發現難、取證難、鑒定難、認定難。元明說,“個別地方領導干部以發展經濟為借口干預執法,甚至有的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失職瀆職,充當‘保護傘’,這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了案件的查辦。”
最高檢去年督辦的生態環境領域瀆職犯罪案件說明,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背后的監管失職瀆職問題是十分嚴重的。
生態環境領域瀆職犯罪案件中窩案、串案較多,且瀆職犯罪與貪污賄賂等經濟犯罪相互交織。“這類案件涉嫌罪名主要集中在玩忽職守罪和濫用職權罪,涉案部門和涉案人員主要以林業、環境監管、水利、國土等部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主,犯罪嫌疑人多為基層監管人員和執法人員。”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同時指出。
現實中,有的行政執法部門迫于上級干擾或者礙于“人情臉面”,不敢依法行政,影響和削弱了對資源環境的監管職能。“不正確的發展觀、政績觀,干擾了監管部門依法行政,監管不力是導致環境惡化的重要因素,‘在其位不謀其政’最終必然引發瀆職犯罪。”
“絕大多數生態環境領域瀆職犯罪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私心作祟,同時還伴隨著錯誤的執法觀念。”李忠誠強調說,加強警示教育、樹立正確的執法觀、提高領導干部防腐拒變的能力尤為重要。
根據最高檢最新統計數據,201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5013件7237人,起訴20969人,有效震懾了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與此同時,檢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集中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情況。今年3月至4月,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機關立案破壞環境資源涉嫌犯罪案件228件,批準逮捕929件1375人。
“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多發的原因主要集中在4方面。”最高檢偵查監督廳副廳長元明分析指出,其一,部分地方領導干部生態意識和法律意識淡薄,放任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甚至干預執法。其二,有的企業以重點項目為借口,隨意污染環境。其三,不法分子大肆獵捕、砍伐、攫取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其四,部分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處刑較輕,震懾力度不夠。
同時,偵辦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往往面臨著發現難、取證難、鑒定難、認定難。元明說,“個別地方領導干部以發展經濟為借口干預執法,甚至有的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失職瀆職,充當‘保護傘’,這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了案件的查辦。”
最高檢去年督辦的生態環境領域瀆職犯罪案件說明,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背后的監管失職瀆職問題是十分嚴重的。
生態環境領域瀆職犯罪案件中窩案、串案較多,且瀆職犯罪與貪污賄賂等經濟犯罪相互交織。“這類案件涉嫌罪名主要集中在玩忽職守罪和濫用職權罪,涉案部門和涉案人員主要以林業、環境監管、水利、國土等部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主,犯罪嫌疑人多為基層監管人員和執法人員。”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同時指出。
現實中,有的行政執法部門迫于上級干擾或者礙于“人情臉面”,不敢依法行政,影響和削弱了對資源環境的監管職能。“不正確的發展觀、政績觀,干擾了監管部門依法行政,監管不力是導致環境惡化的重要因素,‘在其位不謀其政’最終必然引發瀆職犯罪。”
“絕大多數生態環境領域瀆職犯罪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私心作祟,同時還伴隨著錯誤的執法觀念。”李忠誠強調說,加強警示教育、樹立正確的執法觀、提高領導干部防腐拒變的能力尤為重要。

《海安縣水資源管理現代化建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