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地下污水廠是否應該成為中國未來污水處理主流趨勢?
2015-07-21 09:36 分類:行業論文 來源:谷騰環保網
中國污水處理界,2014年最火熱的行業詞匯是“中國概念污水廠”,但是到2015年,這個持續風靡一年多的熱點逐步讓位于了“地下污水廠”,與此同時,2015年,地下式污水廠在中國各地風靡,中國已經建成和在建的地下式污水廠已經超過50個,“地下式污水廠”發展勢頭大有掩蓋“中國概念污水廠”之勢頭。
很有意思的事情和現象是,就地下污水廠的建設模式,在行業里卻涌現了完全兩種不同的聲音。有些行業專家則認為地下式污水廠是未來的發展趨勢,“地下污水處理廠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一個必然選擇(特別是中國)”;而大部分專家還是持有比較審慎甚至憂慮的態度。“水進展”公眾微信平臺最近組織了“水進展微信專家群”里的一些行業專家進行了微信探討,摘錄大家一些典型的觀點,供行業參考(發言觀點未征得專家本人審定及同意):
1)國家城市給水排水技術研究中心/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總工程師—鄭興燦
下一代的城市污水處理廠不應該以地下式的污水處理廠為主導,這是一種錯誤的導向,地下式污水處理廠有其存在與發展的合理性,但不可能是應有的、順勢而為的發展機遇,也不一定都是迫不得已的選擇,而是源自成因復雜的非科學、非理性的決策。
城市污水處理廠實施方式和工程決策需要體現:“集中為主,分散為輔;全面論證,因地制宜;技術先進,穩妥可靠;經濟適用,簡約省地;低能低耗,運維簡便”的基本原則。從科學決策和技術經濟角度而言,下一代的城市污水處理廠不應該以地下式的污水處理廠為主導,這是一種錯誤的導向,地下式污水處理廠有其存在與發展的合理性,但不可能是應有的、順勢而為的發展機遇,也不一定都是迫不得已的選擇。
從工程投資、運行成本、能耗物耗、安全保障、運行維護等方面綜合考慮,地下式污水處理廠是把簡單問題復雜化、技術決策政治化利益化的選擇,多數情況下不一定是科學合理的抉擇,但從政治、社會和人居環境的角度考慮,在某些特殊的地域、特殊的人文與社會環境條件下,或者出于特殊的商業利益考慮,有其存在的空間,但決策應該慎之又慎,全面權衡與論證。
地下式的污水處理廠確實可以節省地表占地面積,但節省不了地下空間。地下空間作為城市發展的存量資源,正在成為新城鎮化建設的寶貴資源,特別是人口或商業密集的地域,已經是非常寶貴的社會公共資源。如果僅從消除周圍環境影響和節省占地的角度而選擇地下式的話,不如選擇半地下式或地上全封閉式的建設模式,通過系統考慮和精心設計,可以達到同樣的節地和環境效果,而且能夠避免完全地下式的諸多弊端。
對于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工藝流程選擇,應該是多樣化和因地制宜的。實際上,污水處理廠的占地面積大小并不完全取決于工藝流程的選擇,就達到同樣排放標準來說,不同工藝選擇之間的占地面積差別不明顯,差別主要源自平面布置與空間布局,尤其是各種管線、電纜、通道和綠化區的布設方式。地上式污水處理廠通常習慣采用平面伸展模式,而地下式污水處理廠采用立體疊加模式,其實,地上式污水處理廠同樣可以采用立體疊加模式,并不影響地上空間的利用和環境效果,通過建筑景觀綠化的精細設計與裝點,甚至可以成為城市的地標性設施。
關于地下式污水廠的規模及數量的發展,鄭興燦總工程師認為,地下式污水廠應該適當發展:“逐步發展到50座左右尚屬正常,超過50座就要加倍小心警惕,超過100座就是麻煩的麻煩了,尤其MBR類。”
2)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四院副總工高陸令:
地下污水處理廠只是污水處理廠的一種建設形式,主要適用于用地緊張,對環境要求較高,地上污水廠選址困難,污水轉輸困難(路由困難,下游污水處理廠能力制約)的中心城區,實際上是在多種邊界條件制約前提下的一種選擇。隨著地價的不斷攀升,地下污水廠集約化模塊化的設計理念會得到越來越多的應用。地下污水廠會越來越多,但要形成一種趨勢尚有較多的制約因素。地下(半地下,全加蓋地上)污水廠的出現有其合理性的一面,我們應該認真研究,不應抱有偏見。但不能將地下污水廠等同于地下MBR廠,地下污水處理廠工義選擇應因地制宜。不能將MBR工藝出現的問題歸結為地下污水處理廠。應對集約化,模塊化,疊合式,全面加蓋除臭的地下,半地下以及地上式污水廠加以研究,節能,節地,環境友好是地上,地下,半地下污水廠的發展趨勢。
全國有近四千座污水廠,地下污水廠尚不能算是潮流。但確實需要認真總結后,在適當時候推出設計規范規程,以規范指導地下污水處理廠設計,使起走上正確發展道路。
很有意思的事情和現象是,就地下污水廠的建設模式,在行業里卻涌現了完全兩種不同的聲音。有些行業專家則認為地下式污水廠是未來的發展趨勢,“地下污水處理廠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一個必然選擇(特別是中國)”;而大部分專家還是持有比較審慎甚至憂慮的態度。“水進展”公眾微信平臺最近組織了“水進展微信專家群”里的一些行業專家進行了微信探討,摘錄大家一些典型的觀點,供行業參考(發言觀點未征得專家本人審定及同意):
1)國家城市給水排水技術研究中心/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總工程師—鄭興燦
下一代的城市污水處理廠不應該以地下式的污水處理廠為主導,這是一種錯誤的導向,地下式污水處理廠有其存在與發展的合理性,但不可能是應有的、順勢而為的發展機遇,也不一定都是迫不得已的選擇,而是源自成因復雜的非科學、非理性的決策。
城市污水處理廠實施方式和工程決策需要體現:“集中為主,分散為輔;全面論證,因地制宜;技術先進,穩妥可靠;經濟適用,簡約省地;低能低耗,運維簡便”的基本原則。從科學決策和技術經濟角度而言,下一代的城市污水處理廠不應該以地下式的污水處理廠為主導,這是一種錯誤的導向,地下式污水處理廠有其存在與發展的合理性,但不可能是應有的、順勢而為的發展機遇,也不一定都是迫不得已的選擇。
從工程投資、運行成本、能耗物耗、安全保障、運行維護等方面綜合考慮,地下式污水處理廠是把簡單問題復雜化、技術決策政治化利益化的選擇,多數情況下不一定是科學合理的抉擇,但從政治、社會和人居環境的角度考慮,在某些特殊的地域、特殊的人文與社會環境條件下,或者出于特殊的商業利益考慮,有其存在的空間,但決策應該慎之又慎,全面權衡與論證。
地下式的污水處理廠確實可以節省地表占地面積,但節省不了地下空間。地下空間作為城市發展的存量資源,正在成為新城鎮化建設的寶貴資源,特別是人口或商業密集的地域,已經是非常寶貴的社會公共資源。如果僅從消除周圍環境影響和節省占地的角度而選擇地下式的話,不如選擇半地下式或地上全封閉式的建設模式,通過系統考慮和精心設計,可以達到同樣的節地和環境效果,而且能夠避免完全地下式的諸多弊端。
對于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工藝流程選擇,應該是多樣化和因地制宜的。實際上,污水處理廠的占地面積大小并不完全取決于工藝流程的選擇,就達到同樣排放標準來說,不同工藝選擇之間的占地面積差別不明顯,差別主要源自平面布置與空間布局,尤其是各種管線、電纜、通道和綠化區的布設方式。地上式污水處理廠通常習慣采用平面伸展模式,而地下式污水處理廠采用立體疊加模式,其實,地上式污水處理廠同樣可以采用立體疊加模式,并不影響地上空間的利用和環境效果,通過建筑景觀綠化的精細設計與裝點,甚至可以成為城市的地標性設施。
關于地下式污水廠的規模及數量的發展,鄭興燦總工程師認為,地下式污水廠應該適當發展:“逐步發展到50座左右尚屬正常,超過50座就要加倍小心警惕,超過100座就是麻煩的麻煩了,尤其MBR類。”
2)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四院副總工高陸令:
地下污水處理廠只是污水處理廠的一種建設形式,主要適用于用地緊張,對環境要求較高,地上污水廠選址困難,污水轉輸困難(路由困難,下游污水處理廠能力制約)的中心城區,實際上是在多種邊界條件制約前提下的一種選擇。隨著地價的不斷攀升,地下污水廠集約化模塊化的設計理念會得到越來越多的應用。地下污水廠會越來越多,但要形成一種趨勢尚有較多的制約因素。地下(半地下,全加蓋地上)污水廠的出現有其合理性的一面,我們應該認真研究,不應抱有偏見。但不能將地下污水廠等同于地下MBR廠,地下污水處理廠工義選擇應因地制宜。不能將MBR工藝出現的問題歸結為地下污水處理廠。應對集約化,模塊化,疊合式,全面加蓋除臭的地下,半地下以及地上式污水廠加以研究,節能,節地,環境友好是地上,地下,半地下污水廠的發展趨勢。
全國有近四千座污水廠,地下污水廠尚不能算是潮流。但確實需要認真總結后,在適當時候推出設計規范規程,以規范指導地下污水處理廠設計,使起走上正確發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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