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是多少
2010-11-15 14:13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 牡丹晚報
菏澤開發區丹陽辦事處的王先生咨詢: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是多少?是如何確定的?
市水利局有關負責人答復:根據省政府135號令規定,從河流、湖泊、水庫中取水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為自備水源0.30元/立方米,公共供水0.20元/立方米;從地下取水的,自備水源0.55元/立方米,公共供水0.45元/立方米,微咸(劣質)水0.15元/立方米,疏干、排水0.10元/立方米。對于超采區內公共供水、自備水源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按當地地下水相應公共供水、自備水源征收標準的2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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