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12月調整水源征收標準 水價或漲
2010-11-15 14:17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廣西新聞網
調整前,按照我區的相關水資源費的收取規定,城市生活用水和公共事業(含環境、衛生)用水:從江河、湖泊取水每立方米0.03元,從地下取水每立方米0.04元;而調整后,生活取用水,每立方米為0.04元。生活取用水的水資源費將部分上調0.01元/立方米。
對于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提高,有些市民擔心水價會漲。“現在,用水量在第一階梯以內,每噸水的價格為2元多,不超過2.3元。”家住南寧北湖路的陳先生說,這個價格包含了0.03元/噸的水資源費,如果生活用水的水資源費漲到0.04元的話,他擔心水價也會跟著漲0.01元。“雖然漲得也不是很多,但是每個人都要用水,每家人每天都要用水,積少成多。”
據了解,目前,南寧市城市供水價格在用水類別上分為四種: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建筑用水,特種用水。每噸水的價格是由水價+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合計而成。而四類用水的水資源費均是按照0.03元/噸進行收取的。
據悉,從12月1日開始,我區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將會調整為:屬一般取用地表水:工業取用水,每立方米為0.03元;生活取用水,每立方米為0.04元;其他取用水,每立方米為0.04元。屬特殊取用地表水:循環式火力發電、核電取用水,每立方米為0.025元;貫流式火力發電取用水,每立方米0.004元。另外,《通知》對水力發電取用水和取用地下水,也規定新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通知》還規定了免征水資源費的7種情形。與現行標準相比,新標準在取水分類上有一定改變,征收標準也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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