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水符合標準可免污水費
2010-06-13 10:11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生活資訊
如工商企業自建排水設施自行處理污水,出水符合當地水體排放標準,并經確認沒排入城市污水管網的,可免征收污水處理費。這是記者從市法制辦公布《深圳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修訂草案送審稿)中了解到的。目前,該辦法正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新的草案送審稿對目前深圳市特區內實施的污水處理費用征收標準未做修改。
修訂草案送審稿規定,以自來水為主要原料(含飲料、啤酒、純凈水等)的生產單位,按照用水量40%計算征收污水處理費。市政綠化景觀用水和電廠用水,按照用水量15%征收污水處理費。此外,工商業企業自建排水設施處理污水的,其處理后的出水經環境監測部門檢測符合當地水體排放標準,并經市水務主管部門確認沒有排入城市污水管網的,均可以免征收污水處理費。免征結果每年度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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