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水文管理辦法》將實施
2010-01-25 10:27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西藏商報
自治區水文水資源勘察局局長王宏介紹,水文工作是通過對水位、降水量、水質、流量、泥沙、蒸發、墑情等水文要素的監測和評價,對水資源的量、質及其時空分布變化規律的研究,以及對洪水和旱情的監測和預報,為水資源的配置、利用、保護和防洪減災提供信息依據。如一條河流要發生洪水由水文部門預報,發生多大的洪水由水文部門監測預報,洪水到什么地方,到什么斷面也需要水文部門預報,有了預報就可以防患于未然。抗旱工作,水文部門要根據土壤含水量進行旱情預報,為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決策依據。飲水安全問題,水文部門將對水質、水量監測,對江河湖泊、地下水等水體的水量水質監測,為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水生態修復、水環境應急治理提供及時、準確的資料,為飲用水安全提供保障。
《西藏自治區水文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自治區水文機構應當及時對收集到的水文情報進行分析、預測,并按權限發布水文情報預報,為防汛抗旱調度、防災減災決策提供依據;承擔水文情報報汛任務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防汛期間應當及時向自治區水文機構報送水量調度運行信息。據了解,水文情報預報是指對江河、湖泊、水庫和其他水體的水文要素實時情況的報告和未來情況的預告。準確及時地編制、發布情報預報,對防范水患災害,實現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有效保護,保障社會供水安全,為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服務有著重要的作用。
目前,西藏現有各類水文監測站162個,其中,國家重要水文監測站35個、水位站5個、雨量站34個、水質監測站63個、墑情站6個、地下水監測井19眼,點多面廣,大多分布在河湖邊和交通不便的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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