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水資源政策凸顯三大特點
2011-01-07 10:30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水世界-中國城鎮水網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短缺的國家,人均占有量僅相當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資源成為中國永久的主題。2010年,在中國本身極度“干渴”的背景下,西南五省市遭遇大旱,水資源成為主題中的主題。慶幸的是,人們與天災斗爭的同時也進行著反思。回顧整個2010年,國家及地方出臺了許多事關水資源管理的政策法規。綜合分析這些綱要條文,筆者認為主要體現了三大特點。
政策密集
2010年,上至國務院,下至市縣鄉鎮,接連不斷的出臺了水資源管理相關政策。如北京人大出臺《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鼓勵市民使用再生水;安徽出臺《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為環保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等等。
除了遍及全國范圍的政策廣度,政策密集也是一大特點。如河北省出臺一系列保護水資源舉措,力求讓“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發揮最好效用;濟南出臺7項應急舉措,確保重點河流水質……
內容細化
仔細閱讀近年的水資源管理政策后會發現,2010年出臺的治水新政,更加注重細節,且政策的規范主體也由大中城市向鄉鎮村莊快速蔓延。
其次,在舊有的水資源管理條款基礎上,不少省市新增了補充條款或出臺了修訂案等,用以規范管理新近出現的問題。
此外,除了水資源保護、污水治理等常規性規定,2010年,雨水、再生水、濕地等詞匯頻繁出現在治水條例中,彌補了先前的監管空白,也是重大進步的體現。
理念創新
同以往相比,2010年的水資源管理政策體現了創新之變。除了強硬懲罰,引導、鼓勵等因素被吸納到新規中;除了事后恢復重建條例,各種事前應急預案相繼出臺,人們對自然、人為災害的抗御能力進一步加強;誠信等被寫入水資源管理政策中,為政策的有效實施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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