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地下水 非法電鍍廠4人被拘
2015-04-30 09:23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西安晚報
昨日,在未央湖街辦文家村,一家非法電鍍加工廠被取締,4名相關人員被公安機關拘留。據悉,這是新《環保法》實施以來,西安首起因涉嫌嚴重環境違法被行政拘留的案件。而這家電鍍廠的老板和家人知道廢水有害,從來不喝院內的井水。
非法電鍍廠距灞河僅百米
順著灞河西路,這家非法電鍍廠就藏匿在鄭西高鐵橋下的文家村。加工點占地約800平方米,距離灞河僅百米遠,環境十分惡劣,遠遠地就能聞見刺鼻的廢酸味。走進院子里,幾個泛著泡沫的廢酸池和廢水池散發出的氣味讓人的喉嚨和眼睛十分難受。
在廢酸池旁邊,堆放著二十多只裝過化學藥水的空塑料桶,一雙膠鞋由于經常踩進電鍍池已被腐蝕成銀色。廢酸池都和暗管相連,池子里的廢水可以通過管道排到廠子圍墻外面,地面已經變成黑色。而圍墻外面是個滲坑,廢水再通過滲坑慢慢滲到土壤里。“地下都是沙子,這些有害廢水滲透到地下對地下水、灞河污染很嚴重。”現場執法人員說。
昨日,環保浐灞分局聯合西安市環境監理處、市公安局處突支隊浐灞大隊、執法局等部門對該處非法電鍍加工點的生產設施進行拆除,在剪斷電線后,推土機推倒了廠房等設施。環保人員現場對水質進行采樣,并對現場廢水、土壤實施凈化處理。
經營者從不喝院內井水
電鍍廠老板姜某今年45歲,2013年和妻子王某在沒有取得任何許可證的情況下,開辦了這家非法電鍍廠。昨日,姜某被帶到現場,指認電鍍池、暗管、滲坑等。工作人員宣讀取締通知書,姜某低下了頭。
執法人員調來鏟車將非法電鍍廠的生產設施拆除
“電鍍廢水危害主要是重金屬和酸性有毒物質。”環保浐灞分局工作人員張濤說,在酸性條件下,廢酸中的氰化物會變成劇毒物質。必須先經過處理,才可排入水道或河流中。如果長期飲用含氰的水會出現頭疼、頭暈、心悸等癥狀。而電鍍廢水中的有害物質對人體皮膚、呼吸系統以及內臟都有傷害,會致癌。據了解,由于廠子空氣質量實在太差,有的工人受不了,干兩天就走了,姜某的妻子王某就曾因肺部疾病入院治療。
姜某等人從暗管和滲坑排出的廢水不僅污染了土壤,還污染地下水。執法人員說,電鍍廠的人知道排出的廢水有害,所以不喝院子里的井水,而是購買大量桶裝純凈水。在姜某夫婦居住的屋子里,擺放著五六桶純凈水,還有沒來得及使用的100多張水票。
若構成犯罪將追究刑事責任
位于未央湖街辦文家村的這家非法電鍍加工廠已經不是第一次被取締。去年下半年,環保部門對其進行過取締,但沒過多久換了個廠名,搬到原址附近,又死灰復燃。人還是那些人,因此環保執法人員對他們并不陌生。“以往對于這種沒有手續的小電鍍廠,我們只能采取取締的措施,現在根據新《環保法》,可以將責任人移交公安機關進行拘留。”張濤說。據悉,今年1月1日起,被稱作“史上最嚴”新《環保法》正式實施。其中,“行政拘留”“按日計罰”“查封扣押”等被視為新環保法賦予執法部門的新利器,改變了以往執法的尷尬。
昨日,公安部門拘留了姜某和王某以及工廠的兩名工人,隨后還將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置。
根據新《環保法》規定,姜某和妻子將被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兩名工人將被處以5日的行政拘留。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待水質化驗結果出來后,假如排放超標的程度構成刑事犯罪,責任人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電鍍廠距灞河僅百米
順著灞河西路,這家非法電鍍廠就藏匿在鄭西高鐵橋下的文家村。加工點占地約800平方米,距離灞河僅百米遠,環境十分惡劣,遠遠地就能聞見刺鼻的廢酸味。走進院子里,幾個泛著泡沫的廢酸池和廢水池散發出的氣味讓人的喉嚨和眼睛十分難受。
在廢酸池旁邊,堆放著二十多只裝過化學藥水的空塑料桶,一雙膠鞋由于經常踩進電鍍池已被腐蝕成銀色。廢酸池都和暗管相連,池子里的廢水可以通過管道排到廠子圍墻外面,地面已經變成黑色。而圍墻外面是個滲坑,廢水再通過滲坑慢慢滲到土壤里。“地下都是沙子,這些有害廢水滲透到地下對地下水、灞河污染很嚴重。”現場執法人員說。
昨日,環保浐灞分局聯合西安市環境監理處、市公安局處突支隊浐灞大隊、執法局等部門對該處非法電鍍加工點的生產設施進行拆除,在剪斷電線后,推土機推倒了廠房等設施。環保人員現場對水質進行采樣,并對現場廢水、土壤實施凈化處理。
經營者從不喝院內井水
電鍍廠老板姜某今年45歲,2013年和妻子王某在沒有取得任何許可證的情況下,開辦了這家非法電鍍廠。昨日,姜某被帶到現場,指認電鍍池、暗管、滲坑等。工作人員宣讀取締通知書,姜某低下了頭。
執法人員調來鏟車將非法電鍍廠的生產設施拆除
“電鍍廢水危害主要是重金屬和酸性有毒物質。”環保浐灞分局工作人員張濤說,在酸性條件下,廢酸中的氰化物會變成劇毒物質。必須先經過處理,才可排入水道或河流中。如果長期飲用含氰的水會出現頭疼、頭暈、心悸等癥狀。而電鍍廢水中的有害物質對人體皮膚、呼吸系統以及內臟都有傷害,會致癌。據了解,由于廠子空氣質量實在太差,有的工人受不了,干兩天就走了,姜某的妻子王某就曾因肺部疾病入院治療。
姜某等人從暗管和滲坑排出的廢水不僅污染了土壤,還污染地下水。執法人員說,電鍍廠的人知道排出的廢水有害,所以不喝院子里的井水,而是購買大量桶裝純凈水。在姜某夫婦居住的屋子里,擺放著五六桶純凈水,還有沒來得及使用的100多張水票。
若構成犯罪將追究刑事責任
位于未央湖街辦文家村的這家非法電鍍加工廠已經不是第一次被取締。去年下半年,環保部門對其進行過取締,但沒過多久換了個廠名,搬到原址附近,又死灰復燃。人還是那些人,因此環保執法人員對他們并不陌生。“以往對于這種沒有手續的小電鍍廠,我們只能采取取締的措施,現在根據新《環保法》,可以將責任人移交公安機關進行拘留。”張濤說。據悉,今年1月1日起,被稱作“史上最嚴”新《環保法》正式實施。其中,“行政拘留”“按日計罰”“查封扣押”等被視為新環保法賦予執法部門的新利器,改變了以往執法的尷尬。
昨日,公安部門拘留了姜某和王某以及工廠的兩名工人,隨后還將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置。
根據新《環保法》規定,姜某和妻子將被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兩名工人將被處以5日的行政拘留。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待水質化驗結果出來后,假如排放超標的程度構成刑事犯罪,責任人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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