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未經環保驗收 四家企業因違規被罰12萬元
2016-03-23 16:05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渤海早報
記者從渤海市濱海新區環境局獲悉,因為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華夏線路板(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小鳥車業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因環境違法獲得行政處罰,其中有4家企業因違規生產被罰12萬元。
在2月份的環境執法檢查中,環境執法人員發現華夏線路板(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小鳥車業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主要存在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向大氣排放污染物超過地方標準和未采取揚塵措施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等行為。”環境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其中,天津市興達漆布有限公司、天津濱海新區大港順發石油化工溶劑油廠、天津恩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市亞神科工貿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因違規生產被罰,“在建設項目未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的情況下,擅自開工生產。”
記者了解到,根據《環境保護法》的相關條文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止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這4家企業都違反了這一條,沒有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就開工生產。”最終,這4家違規生產企業被處罰款12萬元,在未辦理完成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手續前不得恢復生產。
在2月份的環境執法檢查中,環境執法人員發現華夏線路板(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小鳥車業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主要存在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向大氣排放污染物超過地方標準和未采取揚塵措施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等行為。”環境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其中,天津市興達漆布有限公司、天津濱海新區大港順發石油化工溶劑油廠、天津恩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市亞神科工貿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因違規生產被罰,“在建設項目未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的情況下,擅自開工生產。”
記者了解到,根據《環境保護法》的相關條文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止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這4家企業都違反了這一條,沒有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就開工生產。”最終,這4家違規生產企業被處罰款12萬元,在未辦理完成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手續前不得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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