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檢察機關直接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2016-04-13 10:59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人民日報》
公益訴訟案一審宣判,偷排企業被判承擔環境修復費超百萬元
11日上午,由江蘇徐州市人民檢察院直接提起訴訟的徐州市鴻順造紙有限公司環境污染公益訴訟案在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據悉,這是全國人大授權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后,全國首次開庭審理此類案件。
徐州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鴻順造紙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產廢水造成環境污染的線索,向徐州市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主體資格的三家環保社會組織發出了督促起訴意見書,三家組織收到后分別復函稱,不具備開展公益訴訟的能力,無法承擔提起訴訟的責任。徐州市檢察院就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人起訴該案問題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批復同意。
11日下午,徐州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徐州市鴻順造紙有限公司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及生態環境受損害至恢復期間服務功能損失共計105.82萬元,支付至徐州市環境保護公益金專項資金賬戶。
11日上午,由江蘇徐州市人民檢察院直接提起訴訟的徐州市鴻順造紙有限公司環境污染公益訴訟案在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據悉,這是全國人大授權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后,全國首次開庭審理此類案件。
徐州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鴻順造紙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產廢水造成環境污染的線索,向徐州市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主體資格的三家環保社會組織發出了督促起訴意見書,三家組織收到后分別復函稱,不具備開展公益訴訟的能力,無法承擔提起訴訟的責任。徐州市檢察院就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人起訴該案問題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批復同意。
11日下午,徐州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徐州市鴻順造紙有限公司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及生態環境受損害至恢復期間服務功能損失共計105.82萬元,支付至徐州市環境保護公益金專項資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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