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治水成果!嘉興將對水環境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重獎
2017-06-07 09:02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 嘉興在線微信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近日,嘉興市“五水共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嘉興市環境保護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公眾參與“五水共治”有獎舉報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鼓勵公眾參與“五水共治”工作,鞏固“五水共治”成果。
通知指出,公眾參與“五水共治”有獎舉報(以下簡稱有獎舉報),是指社會公眾向嘉興市“五水共治”辦、市環保局舉報水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給予獎勵。
那么,對哪些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呢?
通知明確,對下列水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實行有獎舉報:
排放污水可能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工業企業直接或間接向河道偷排漏排污水的;賓館、餐飲、物流、清洗等三產服務企業存在向河道直排漏排污水行為的;在各級政府依法劃定的畜禽養殖禁養區內非法養殖行為的;規模養殖場向河道排放不達標或未經處理養殖廢棄物的;清“三河”(垃圾河、黑河、臭河)存在反彈現象的;劣五類小微水體的;其他對水體造成污染的情形。
舉報人需提供以下內容
(一)被舉報對象的名稱、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時間、具體位置;(二)違法違規佐證材料,如照片和錄像等;(三)舉報人的基本情況及聯系方式。
必要時,責任部門可以要求舉報人協助執法部門進行調查取證。
現金獎勵
根據通知,經執法部門調查舉報情況屬實的,給予舉報人50-3000元的人民幣現金獎勵,根據下列情況分檔發放:
(一)舉報人提供完整信息,現場物證齊全。經相關責任部門核查確認舉報情況屬實,并對河道造成嚴重污染的,獎勵3000元;
(二)舉報人提供部分有效證據和查辦線索,經相關責任部門核查確認舉報情況與查辦事實大致相符,對河道造成污染的,獎勵1000元;
(三)舉報人舉報清“三河”(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彈等河道污染現象,經相關責任部門核查確認屬實的,視范圍大小、程度輕重分設獎勵50—1000元:(10平方米輕度50元;20-30平方米輕度200元;40-50平方米輕度350元; 50平方米以上輕度500元。10平方米重度200元;20-30平方米重度400元; 40-50平方米重度800元;50平方米以上重度1000元)。
如何領獎
市“五水共治”辦在獎金核定后10個工作日內,按照舉報人提供的聯系方式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舉報人應在接到領獎通知之日起30日內,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委托他人代領獎金的,代領人應出示授權委托書、舉報人身份證以及代領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并簽字確認。逾期未領取的,視為主動放棄。對同一主體的同一違法違規行為有多人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者(以受理登記時間為準不予重復獎勵);舉報的違法違規行為被查處且已結案,被舉報人再次涉嫌違法違規的,可以繼續舉報,經相關責任部門核查確認后可再次獲得獎勵;聯合舉報的,獎金由舉報人自行協商分配。
下列情況不予獎勵
(一)舉報內容經核查不屬實的;(二)舉報事實不清或者舉報對象不明的;(三)舉報的違法違規行為已被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四)舉報人未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的。
舉報辦法
舉報可以通過下列方式進行:
(一)電話舉報: 0573-82522026、18305735454(工作時間);
(二)信函舉報:嘉興市“五水共治”辦督查處,地址:嘉興市南湖區新氣象路618號2樓市“五水共治”辦,郵政編碼:314000;
(三)微信舉報。
通知指出,公眾參與“五水共治”有獎舉報(以下簡稱有獎舉報),是指社會公眾向嘉興市“五水共治”辦、市環保局舉報水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給予獎勵。
那么,對哪些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呢?
通知明確,對下列水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實行有獎舉報:
排放污水可能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工業企業直接或間接向河道偷排漏排污水的;賓館、餐飲、物流、清洗等三產服務企業存在向河道直排漏排污水行為的;在各級政府依法劃定的畜禽養殖禁養區內非法養殖行為的;規模養殖場向河道排放不達標或未經處理養殖廢棄物的;清“三河”(垃圾河、黑河、臭河)存在反彈現象的;劣五類小微水體的;其他對水體造成污染的情形。
舉報人需提供以下內容
(一)被舉報對象的名稱、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時間、具體位置;(二)違法違規佐證材料,如照片和錄像等;(三)舉報人的基本情況及聯系方式。
必要時,責任部門可以要求舉報人協助執法部門進行調查取證。
現金獎勵
根據通知,經執法部門調查舉報情況屬實的,給予舉報人50-3000元的人民幣現金獎勵,根據下列情況分檔發放:
(一)舉報人提供完整信息,現場物證齊全。經相關責任部門核查確認舉報情況屬實,并對河道造成嚴重污染的,獎勵3000元;
(二)舉報人提供部分有效證據和查辦線索,經相關責任部門核查確認舉報情況與查辦事實大致相符,對河道造成污染的,獎勵1000元;
(三)舉報人舉報清“三河”(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彈等河道污染現象,經相關責任部門核查確認屬實的,視范圍大小、程度輕重分設獎勵50—1000元:(10平方米輕度50元;20-30平方米輕度200元;40-50平方米輕度350元; 50平方米以上輕度500元。10平方米重度200元;20-30平方米重度400元; 40-50平方米重度800元;50平方米以上重度1000元)。
如何領獎
市“五水共治”辦在獎金核定后10個工作日內,按照舉報人提供的聯系方式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舉報人應在接到領獎通知之日起30日內,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委托他人代領獎金的,代領人應出示授權委托書、舉報人身份證以及代領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并簽字確認。逾期未領取的,視為主動放棄。對同一主體的同一違法違規行為有多人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者(以受理登記時間為準不予重復獎勵);舉報的違法違規行為被查處且已結案,被舉報人再次涉嫌違法違規的,可以繼續舉報,經相關責任部門核查確認后可再次獲得獎勵;聯合舉報的,獎金由舉報人自行協商分配。
下列情況不予獎勵
(一)舉報內容經核查不屬實的;(二)舉報事實不清或者舉報對象不明的;(三)舉報的違法違規行為已被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四)舉報人未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的。
舉報辦法
舉報可以通過下列方式進行:
(一)電話舉報: 0573-82522026、18305735454(工作時間);
(二)信函舉報:嘉興市“五水共治”辦督查處,地址:嘉興市南湖區新氣象路618號2樓市“五水共治”辦,郵政編碼:314000;
(三)微信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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