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排污權實現有償使用
2013-02-28 09:23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中國寧波網
筆者24日從寧波市環保局獲悉,《寧波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暫行辦法》自今年1月20日實施以來,目前已有兩家企業購買了排污權。
第一筆交易發生在今年1月30日,鎮海的一家企業以1.95萬元的價格,一次性購買了5年的排污權,購買標的為0.43噸的化學需氧量(COD)和0.09噸的氨氮。今年2月,又有一家鎮海企業購買了為期5年的排污權,出資總額為172.8萬元,購買標的涉及化學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
據物價部門核定,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為每年每噸5000元,其中化工、造紙、印染、制革、電鍍等高污染行業為每年每噸7500元;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征收標準為每年每噸2000元。企業排污權有償使用費按排污權許可證有效期一次性繳納,目前排污權許可證有效期一般為5年。
據悉,在寧波市對現有排污企業的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實現征收后,排污權交易的市場條件將基本具備。屆時,企業和企業之間也可以進行排污權交易了。在排污權許可證到期后,已取得排污權的現有企業可通過交易優先獲得排污權。
第一筆交易發生在今年1月30日,鎮海的一家企業以1.95萬元的價格,一次性購買了5年的排污權,購買標的為0.43噸的化學需氧量(COD)和0.09噸的氨氮。今年2月,又有一家鎮海企業購買了為期5年的排污權,出資總額為172.8萬元,購買標的涉及化學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
據物價部門核定,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為每年每噸5000元,其中化工、造紙、印染、制革、電鍍等高污染行業為每年每噸7500元;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征收標準為每年每噸2000元。企業排污權有償使用費按排污權許可證有效期一次性繳納,目前排污權許可證有效期一般為5年。
據悉,在寧波市對現有排污企業的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實現征收后,排污權交易的市場條件將基本具備。屆時,企業和企業之間也可以進行排污權交易了。在排污權許可證到期后,已取得排污權的現有企業可通過交易優先獲得排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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