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實行綠色水電價
2011-11-16 14:35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中國化工報
中化新網訊 環保部近日發布《“十二五”全國環境保護法規和環境經濟政策建設規劃》,首次明確提出將推行燃煤電廠脫硝及再生水價格等綠色水價電價政策。
《規劃》指出,為從根本上解決“資源低價、環境無價”導致的資源配置不合理問題,“十二五”期間,環保部將建立并完善環境資源產品定價機制、收費機制和稅收機制等。
在環境資源產品定價方面,《規劃》提出,首先要研究制定燃煤電廠煙氣脫硝脫汞電價政策,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余熱發電和垃圾焚燒發電實行優先上網等政策支持;其次,推動制定廢舊熒光燈管回收和無害化處置補貼政策;此外,推動制定限制類和淘汰類高耗水企業懲罰性水價,完善鼓勵再生水、海洋淡水、微咸水、礦井水和雨水開發利用的價格政策。
還將推動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差別電價政策,對污水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理、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等鼓勵類企業實行政策優惠。研究基于環境成本考慮的資源性產品定價政策,將資源開采過程中的生態環境破壞成本納入煤炭、石油、天然氣、稀缺資源等資源定價體系。
按照《規劃》,環保收費制度將進一步完善:結合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規劃,研究逐步提高收費標準,推動修訂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研究提出促進有機肥使用,秸稈和畜禽糞便等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的財稅扶持政策,推進征收方式改革;推動制定核設施退役費用、放射性廢物、危險廢物處置費用收取和管理辦法等。
《規劃》提出,將推動現有稅制“綠色化”,將嚴重污染環境、消耗資源的商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選擇部分稅目開征環境保護稅。
《規劃》指出,為從根本上解決“資源低價、環境無價”導致的資源配置不合理問題,“十二五”期間,環保部將建立并完善環境資源產品定價機制、收費機制和稅收機制等。
在環境資源產品定價方面,《規劃》提出,首先要研究制定燃煤電廠煙氣脫硝脫汞電價政策,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余熱發電和垃圾焚燒發電實行優先上網等政策支持;其次,推動制定廢舊熒光燈管回收和無害化處置補貼政策;此外,推動制定限制類和淘汰類高耗水企業懲罰性水價,完善鼓勵再生水、海洋淡水、微咸水、礦井水和雨水開發利用的價格政策。
還將推動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差別電價政策,對污水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理、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等鼓勵類企業實行政策優惠。研究基于環境成本考慮的資源性產品定價政策,將資源開采過程中的生態環境破壞成本納入煤炭、石油、天然氣、稀缺資源等資源定價體系。
按照《規劃》,環保收費制度將進一步完善:結合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規劃,研究逐步提高收費標準,推動修訂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研究提出促進有機肥使用,秸稈和畜禽糞便等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的財稅扶持政策,推進征收方式改革;推動制定核設施退役費用、放射性廢物、危險廢物處置費用收取和管理辦法等。
《規劃》提出,將推動現有稅制“綠色化”,將嚴重污染環境、消耗資源的商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選擇部分稅目開征環境保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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