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次提出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2010-10-29 09:50 分類:政策法規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石家莊10月26日電(記者任麗穎)10月26日,河北省水利廳對外公布了《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并宣布將于2011年1月1日開始實施。在這個辦法中,河北省首次明確提出的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根據河北的省情、水情以及現階段省內水資源存在的問題,《實施辦法》在法律上明確了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和限制納污指標體系三條紅線,在水資源規劃和開發利用、水資源保護、水資源配置、水資源節約使用等章節,盡可能細化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具體措施。
《實施辦法》還明確提出在地下水嚴重超采區劃定禁采區或者限采區,規定禁采區一律不得開鑿新取水井。
據了解,河北省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為205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量僅為307立方米。據評估分析,上世紀50年代全省的用水總量約40億立方米,目前增加到200多億立方米,而省內可用的水資源總量約為170億立方米,為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每年不得不超采40多億立方米的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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