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陷奪命“一再上演 道路排水箱涵安全成隱患
2013-05-24 09:38 分類:國內資訊 來源:21CN新聞
伴隨著一聲巨響,5名剛下晚班拖著疲憊的身子走出工廠大門的深圳市偉群精密機械制品發展有限公司的員工,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喪命于突如其來的路面塌陷形成的深坑之中。
“地陷奪命“一再上演 道路排水箱涵安全成隱患
地陷一再奪命,“走路死”成了網絡流行語。地陷一再奪命,為何沒有人承擔責任?為何沒見舉一反三,對同類情況進行排查?世上最安心莫過于腳踏實地,誰來告訴公眾:我們的“腳底下”究竟是實是虛、是安是危?
城市地陷頻發“走路死”成新憂
在20日的深圳龍崗區橫崗街道四聯社區紅棉二路華茂工業園的路面塌陷事故中,形成長12米、寬6米、深3至4米,近橢圓形塌陷坑,救援人員在后續的搜救工作只找到了5具冰冷的遺體。
最近一段時間,地陷新聞頻頻見諸報端:
3月31日,河南省許昌縣蘇橋鎮武莊村突發地陷,一處民宅瞬間沒入“天坑”中,導致一名老人死亡。村民懷疑,地陷與從村莊地下經過的許昌鐵礦有關。
3月26日,深圳福田區景洲大廈小區大門過道處因隔壁項目在進行拆除工程時防護不到位導致地陷,一名小區保安墜入坑中,不幸身亡。
1月28日,廣州市荔灣區一臨街商鋪因地鐵施工突發大面積地陷,“吃掉”2棟6間商鋪。
1月2日,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附近一在建地鐵工程由于污水管線遷改發生塌方,3人被困,其中2人死亡。
對此,網友的感慨顯示出公眾對于安全的擔憂:“地下有漏洞,出行須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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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規定、沒設備、沒法查借口何其多?
深圳橫崗街道辦22日晚發布了事故原因:道路坍塌地段多年前為河溝部位,道路地下分布有排水箱涵。由于箱涵為“90年代初興建,建設標準低,年久老化,”地下箱涵局部破壞造成土體坍塌,被箱涵內水流沖蝕帶走,從而在箱涵破裂處上部土層中形成空洞,最終發生突然坍塌,地面形成坍塌坑。
細看此次深圳地陷事故原因,著實讓人不安。地下基礎工程本該是百年大計,怎么會短短二十多年就“年舊老化”?有關部門有沒有進行日常巡查監控?為何沒有發現老化問題?城市中到底還有多少這樣的安全隱患?
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辦副主任于致昀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是這樣解釋的,事發地所在的工業區是自發形成的,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建成。“包括這條路,不是社區的,也不是市政管理(部門)的,是工業區自己打造、自己管理的。”“當地的地質情況,我們還不太清楚。”
即便是工業區自發修建的道路,但涉及排水系統,必然應當納入有關部門的監控和維護范圍。但是,于致昀表示,據他了解,橫崗街道曾于5年前對事發地暗渠進行過較為全面的排查和清淤,當時的排查結果顯示,暗渠的情況是相對穩定的。此后,“日常的檢查應該是有的,但我們的人員不可能每年都下到下面去,下面是很危險的。”
而橫崗街道農林水管理中心主任李自朋告訴記者,從“三防”的角度,該中心每年都要對轄區內排水系統進行至少兩次檢查,但檢查只是局限于打開井蓋,目測排水是否通暢,并進行清淤工作。而事發地段道路下的排水箱涵修建比較早,里面的條件比較惡劣,同時并沒有規定要求必須派人下去查看排水箱涵的實際狀況,因此沒有查。
就這樣,這個排水箱涵在無人檢查和維護地情況下“年久老化”了。類似這樣的“年久老化”的安全隱患點在橫崗到底還有多少個?于致昀說,“這個情況我們還沒有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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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下之危”:天災還是人禍
對于事故,代表深圳市官方發言的橫崗街道辦副主任于致昀認為“肯定是天災”。
但華南理工大學建筑與城市設計研究所副所長周劍云不容置疑地說:這不是自然坍塌,“不是天災,這是人為事故。”一方面,當初道路工程建設時,沒有充分考慮地下排污渠這種特殊條件;另一方面,道路建設完成后,有關部門并沒有對該地進行有效地定期安全排查和維護。
專家指出,地陷不僅讓“腳下空洞”裸露出來,更暴露了政府部門在防范防災方面的麻木不仁:不清楚轄區內具體道路的地質情況;因道路系早期自發形成而沒有承擔相應的后期維護監控工作;因沒有法規要求和相關設備忽視對排水箱涵安全隱患的排查;不掌握轄區內排水箱涵安全隱患點整體情況……
于致昀坦言,在自然災害安全隱患排查方面,此前重點仍集中在危險邊坡等擺在面上、看得到的安全隱患上,而地下的安全隱患還沒有擺到最迫切的層面上來。
但是就是這個不是“最迫切”的安全隱患,卻一再奪命。
華南理工大學土木與交通學院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張原認為,“地陷”事關每個人的生命,政府亟需補課。首先,在地質勘探方面,要多花成本,大面積選點,避免遺漏可能產生安全隱患的因素,從而科學的制定規劃和施工方案;同時,加強對施工環節把控,避免層層轉包導致實際施工者權責不統一而造成的工藝欠缺,留下安全隱患;此外,必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使監管部門必須定期對地下情況進行有效檢查,及時維護;基層監管部門應當全面了解轄區內地質和地下設施情況,做到心中有數,積極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點,不能做沒要求就算了的“懶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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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陷一再奪命,“走路死”成了網絡流行語。地陷一再奪命,為何沒有人承擔責任?為何沒見舉一反三,對同類情況進行排查?世上最安心莫過于腳踏實地,誰來告訴公眾:我們的“腳底下”究竟是實是虛、是安是危?
城市地陷頻發“走路死”成新憂
在20日的深圳龍崗區橫崗街道四聯社區紅棉二路華茂工業園的路面塌陷事故中,形成長12米、寬6米、深3至4米,近橢圓形塌陷坑,救援人員在后續的搜救工作只找到了5具冰冷的遺體。
最近一段時間,地陷新聞頻頻見諸報端:
3月31日,河南省許昌縣蘇橋鎮武莊村突發地陷,一處民宅瞬間沒入“天坑”中,導致一名老人死亡。村民懷疑,地陷與從村莊地下經過的許昌鐵礦有關。
3月26日,深圳福田區景洲大廈小區大門過道處因隔壁項目在進行拆除工程時防護不到位導致地陷,一名小區保安墜入坑中,不幸身亡。
1月28日,廣州市荔灣區一臨街商鋪因地鐵施工突發大面積地陷,“吃掉”2棟6間商鋪。
1月2日,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附近一在建地鐵工程由于污水管線遷改發生塌方,3人被困,其中2人死亡。
對此,網友的感慨顯示出公眾對于安全的擔憂:“地下有漏洞,出行須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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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規定、沒設備、沒法查借口何其多?
深圳橫崗街道辦22日晚發布了事故原因:道路坍塌地段多年前為河溝部位,道路地下分布有排水箱涵。由于箱涵為“90年代初興建,建設標準低,年久老化,”地下箱涵局部破壞造成土體坍塌,被箱涵內水流沖蝕帶走,從而在箱涵破裂處上部土層中形成空洞,最終發生突然坍塌,地面形成坍塌坑。
細看此次深圳地陷事故原因,著實讓人不安。地下基礎工程本該是百年大計,怎么會短短二十多年就“年舊老化”?有關部門有沒有進行日常巡查監控?為何沒有發現老化問題?城市中到底還有多少這樣的安全隱患?
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辦副主任于致昀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是這樣解釋的,事發地所在的工業區是自發形成的,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建成。“包括這條路,不是社區的,也不是市政管理(部門)的,是工業區自己打造、自己管理的。”“當地的地質情況,我們還不太清楚。”
即便是工業區自發修建的道路,但涉及排水系統,必然應當納入有關部門的監控和維護范圍。但是,于致昀表示,據他了解,橫崗街道曾于5年前對事發地暗渠進行過較為全面的排查和清淤,當時的排查結果顯示,暗渠的情況是相對穩定的。此后,“日常的檢查應該是有的,但我們的人員不可能每年都下到下面去,下面是很危險的。”
而橫崗街道農林水管理中心主任李自朋告訴記者,從“三防”的角度,該中心每年都要對轄區內排水系統進行至少兩次檢查,但檢查只是局限于打開井蓋,目測排水是否通暢,并進行清淤工作。而事發地段道路下的排水箱涵修建比較早,里面的條件比較惡劣,同時并沒有規定要求必須派人下去查看排水箱涵的實際狀況,因此沒有查。
就這樣,這個排水箱涵在無人檢查和維護地情況下“年久老化”了。類似這樣的“年久老化”的安全隱患點在橫崗到底還有多少個?于致昀說,“這個情況我們還沒有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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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下之危”:天災還是人禍
對于事故,代表深圳市官方發言的橫崗街道辦副主任于致昀認為“肯定是天災”。
但華南理工大學建筑與城市設計研究所副所長周劍云不容置疑地說:這不是自然坍塌,“不是天災,這是人為事故。”一方面,當初道路工程建設時,沒有充分考慮地下排污渠這種特殊條件;另一方面,道路建設完成后,有關部門并沒有對該地進行有效地定期安全排查和維護。
專家指出,地陷不僅讓“腳下空洞”裸露出來,更暴露了政府部門在防范防災方面的麻木不仁:不清楚轄區內具體道路的地質情況;因道路系早期自發形成而沒有承擔相應的后期維護監控工作;因沒有法規要求和相關設備忽視對排水箱涵安全隱患的排查;不掌握轄區內排水箱涵安全隱患點整體情況……
于致昀坦言,在自然災害安全隱患排查方面,此前重點仍集中在危險邊坡等擺在面上、看得到的安全隱患上,而地下的安全隱患還沒有擺到最迫切的層面上來。
但是就是這個不是“最迫切”的安全隱患,卻一再奪命。
華南理工大學土木與交通學院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張原認為,“地陷”事關每個人的生命,政府亟需補課。首先,在地質勘探方面,要多花成本,大面積選點,避免遺漏可能產生安全隱患的因素,從而科學的制定規劃和施工方案;同時,加強對施工環節把控,避免層層轉包導致實際施工者權責不統一而造成的工藝欠缺,留下安全隱患;此外,必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使監管部門必須定期對地下情況進行有效檢查,及時維護;基層監管部門應當全面了解轄區內地質和地下設施情況,做到心中有數,積極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點,不能做沒要求就算了的“懶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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