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空調牽手成龍 “世界名牌”廣告合規性遭疑
2010-02-26 08:59 分類:企業專欄 來源:《中國企業報·消費電子周刊》
記者看到,由成龍演繹的這段格力空調廣告,內容非常簡單,一開始成龍身著中式服裝出場,隨后出現“核心科技”的傳統畫面,最后是成龍招牌式的推薦“世界名牌”,“好空調,格力造”。
作為國內空調業的領軍企業之一,多年來一直低調的格力,從去年開始在產品推廣、品牌宣傳等方面系統發力,無論是平面,還是電視廣告投入力度較大,這預示著格力試圖從技術型企業向營銷From EMKT.com.cn型企業轉型,尋求更大的生存空間。然而,對于格力空調這則廣告,輿論紛紛質疑其“世界名牌”的合規性。
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律師杜鵬認為格力這則廣告“已經涉嫌欺詐、誤導受眾”。同時,對于廣告中的“世界名牌”內容,杜鵬認為還“違反國家廣告法”。過往,杜鵬因為“牙防組”一案被公眾所知。
杜鵬認為,格力的“世界名牌”廣告宣傳沒有依據。杜鵬所言是指格力曾獲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中國世界名牌產品”榮譽證書。杜鵬認為,格力廣告中所提到的“世界名牌”就是據此而來。但格力作為一家大企業,在廣告宣傳中卻將證書內容“掐頭去尾”,就是對公眾的誤導。
更重要的是,早在2009年5月7日,國家質檢總局在一份《關于廢止規范性文件的公告》中,就以“評價機制改變”為由廢止了《關于開展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價工作的通知》。而該通知正是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選的指導性文件。
杜鵬認為,既然“中國世界名牌”評比文件已經取消,那些之前獲得稱號的企業,仍在借“中國世界名牌”的榮譽進行宣傳很不妥。特別是作為格力這樣的大企業,更應該起到表率作用,停止對這一榮譽稱號的大肆宣傳,回歸到產品和技術的創新上。
同時,杜鵬認為企業把“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變為“世界名牌”進行公開宣傳,已經涉嫌虛假宣傳,違反國家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杜鵬稱,國家廣告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而格力的“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證書正是由國家質檢總局授予。在法律面前,國家質檢總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也必須要遵守法律規定,不能隨意以國家機關的名義向企業頒獎。而企業也不能借助國家機關的名義從事商業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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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湖北消費者訴格力
目前因為格力空調在廣告宣傳中使用“世界名牌”一詞,在河南洛陽、湖北武漢已經出現了兩起消費者起訴事件。河南洛陽的消費者馮浩因一起消費糾紛,狀告永樂電器與格力空調,認為格力空調的“世界名牌”宣傳為虛假宣傳。
而武漢市民涂穎(化名)在武漢工貿公司下屬的漢陽家電專業商場選購空調,在該商場格力空調專柜,工作人員介紹說:該空調為“世界名牌”產品,其所擁有的第3代變頻技術可以在空調開機后以120Hz的頻率運轉,能夠實現強勁制冷、制熱。在使用中,涂穎覺得這款空調的功能并不像廣告所講的那樣開機后即可強勁制冷。心存疑惑的涂穎找來電工,用專用儀器對空調開機時的運行頻率進行測量,發現制冷時運轉最高頻率約為100Hz,達不到廣告中所稱的120Hz的頻率。
由此,涂穎認為,商家存在利用虛假廣告進行欺詐的行為,遂后一紙訴狀將經銷商和格力空調告上法庭。目前,武漢漢陽區人民法院十里鋪法庭已經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并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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